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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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教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河东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2-01-18 17:30

    河东区教育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有关规定和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河东区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法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工作,明确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和各科室职责,扎实推进各科室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本部门工作动态和依法应公开的政务信息,丰富主动公开内容。积极响应政务公开整改整治“回头看”工作,对照《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检查报告》指出的问题,梳理筛查近三年来公开的文件,做好改进完善工作并形成整改情况报告。机关相关科室按照各自政务公开职责和规定流程,极大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与效率,提升工作透明度与政务服务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河东区教育局积极落实《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内容,2021年通过天津市河东区政务信息公开系统平台报送信息212项,通过河东区人民政府官网政务公开栏目向社会主动公开。按要求主动公开了河东区教育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天津市河东区教育局2020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2021年天津市河东区教育局预算情况表及说明、河东区教育局2020年度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河东区政府2020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评报告、河东区校外培训机构学费资金托管账户公示、河东区教育局双随机一公开公示数据、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及教育局内设机构调整信息、关于吊销教师资格证的行政处罚等重点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岗位和人员,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2021年,我局收到1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事项,已办结。无因信息公开申请导致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教育局机构改革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督学科(法制科)负责,并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切实整合力量和资源,加强领导,明确各相关职责明确教育系统信息公开的管理指导职能,确保内部协调有力,有序衔接全面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从公开内容规范程序、语言文字、政策法律等各方面层层进行把关,全面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2021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河东区教育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组员的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为实施政务公开提供组织保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积极稳妥地开展。坚持以监督促公开、以监督促落实,加强对教育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和监督检查进一步推进政务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增强教育政务公开的时效性,确保应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地向公众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河东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有差距,主要表现为:

    对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审核制度有待进一步强化落实。

2022年,我局将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市区有关要求,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组织开展专题培训,进一步深化对政务公开的认识,努力提高全局人员思想认识。

二是继续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在现有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将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安全意识,深化政务公开内容,提高工作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