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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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天津尚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的公示
来源:天津市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4-19 08:37

处罚机关 行政相对人名称 执法类别 办理结果 (执法结论) 程序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决定日期 条件 违法行为类型 处罚依据
天津市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尚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对该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16000元整(大写:壹万陆仟元整) 一般程序 [津河东]劳监罚字[2024]第001号 2024/4/16 未按照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津河东]劳监改字[2023]第023-1号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改正,在我局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后,仍拒不整改 对不配合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处罚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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