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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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人防办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1-25 19:15


    2020年,河东区人防办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压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健全领导机制,完善工作程序,全面推动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落实。

一、总体情况

 1.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障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稳妥地推进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制,安排专人承办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不断提升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2.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机关信息采集、审查、发布等长效工作机制,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布公开,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水平。结合上级要求和人防建设发展规划,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有关制度规定,拓宽公开渠道、提升服务实效。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既定流程办理,确保及时发布有关信息。

 3.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人防工作实际情况,对所有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的脱密处理和保密审查,在保证政府信息及时有效公开的同时,确保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涉密信息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14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0

1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3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4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度我办未收到依申请公开诉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度我办无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人防工作具有较强的保密性和特殊性,主动公开信息的渠道较少;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和考核机制不健全,科室间沟通协调需加强;三是具体从事信息公开的人员业务能力仍需提高。

下一步,要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的审核,确保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主动公开,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通过河东政务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其他政务网站、新闻媒体、电子宣传屏、张贴公告等多种形式公开、传播和发布政府信息。二是落实内部管理和责任考核追究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科室间的协同配合,形成合力,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三是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培训,夯实能力基础,通过组织《条例》专题学习、参加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等方式,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理论和实践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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