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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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人防办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1-18 17:25

     2021年,河东区人防办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及时公开和更新各类政府信息,积极回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推进人民防空领域信息公开。

一、总体情况

1.提升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我办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人防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根据人员调整情况及时充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

2.健全完善制度,依法依规办事。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规定,健全完善信息采集、审查、发布等长效工作机制。及时在政务网站公布公开单位基本信息、重要工作动态、“双随机、一公开”情况等,对于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等公开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对信息的审核,确保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主动公开。及时处理依申请公开,认真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确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准确适用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3.落实问题整改,提升工作水平。对照《河东区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整改任务清单》,结合人防工作实际落实整改,主要领导对整改工作进行批示,领导班子专题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规定纳入党组中心组和全体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参加专题培训,不断提升相关干部的专业素养,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


0

3.其他

000000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01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办在信息公开上做了扎实具体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是信息发布形式较为单一,有的信息发布还不够及时;二是专业专职人员相对缺乏,信息公开专业化与新形势要求有差距;三是依申请公开处理水平不高,法律依据掌握不准确,造成产生一起行政复议案件。

针对此次行政复议纠错案件,我办深入分析错误产生原因,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在此次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过程中,存在针对申请人诉求回答模糊,适用依据不够准确,仅对部分被申请信息本身进行了解释说明,对事实的认定不够清晰等问题,从而造成案件被纠错。这反映出工作人员对于涉及信息公开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的不深、不透,掌握的还不够扎实,依法办事、用法守法的法律素质尚需进一步提高。我办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意见书的要求,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各项内容,再次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研究,并经法律顾问审核后,及时向申请人进行了重新答复。

下一步,我办将按照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深入推进人防领域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信息发布,进一步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增强公开实效。二是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培训,夯实能力基础,通过组织《条例》专题学习、参加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等方式,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理论和实践水平。三是完善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流程,形成综合保障科接件、业务部门办件、法律顾问审件、主管领导核准后进行公开的工作机制,积极答复公开申请,进一步提升服务实效。要以此次被纠错案例为戒,在进行各类行政行为过程中保证回复的严谨性,要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合理地作出行政行为。同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作用,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作出行政行为,确保作出的行政行为具有权威性、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