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河东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五公开”的要求,不断压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健全领导机制,完善工作程序,全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河东区司法局主动在河东政务网上公开政府信息8条,主要包含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基本信息、领导信息及《天津市河东区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及说明》《2019年天津市河东区司法局预算情况表及说明》和《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 主题实践活动的方案>的通知》等。
三、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度河东区司法局收到依申请公开诉求4份,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有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了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河东区司法局无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河东区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信息公开更新力度不够。
2020年,河东区司法局将继续按照国家和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河东区司法局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