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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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河东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01-16 16:4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河东区司法局认真学习市、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服务水平为目标,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河东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践行法治为民理念,聚焦社会关切的全面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等信息,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河东区司法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完善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形成了主要领导负责、分管同志具体抓、各科室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做好常态化公开,更新领导分工调整以及机构信息。加强政策文件公开,及时公开《河东区司法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河东区司法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河东区关于开展“律企同行・法护营商” 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等主动公开内容。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保障公众对财政预决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持续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更新相关信息,持续完善公开专栏,及时上传主动公开信息,保障信息公开渠道的畅通。设立“重大行政决策”专栏,统一公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征求意见、重大行政决策结果等内容,强化公众参与实效。开设行政复议决定书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复议决定,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审理规则,统一审理标准,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审理重点,确保同类案件审查重点及审理标准一致,杜绝“同案不同判”问题。设立“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专题报道”专栏,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工作建设,不断提升政府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河东区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政策解读多元化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区司法局将继续加强日常管理工作,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明确工作职责,坚持问题导向,探索视频、动画等政策解读形式,加强二次解读、跟踪解读,促进解读发布的多元性,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