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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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生态环境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河东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0-01-20 08:0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2019年天津市河东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上级业务部门有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环境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进展等信息,加强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本年度环境执法立案30件,及时公开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书,全年共公开《天津市河东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30份;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数量5项,采购总金额是1055.81万元。本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7件,申请人均为自然人,均进行了其他处理。建立健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严格按照各科长审查、办公室审查、局领导审批的流程执行,由办公室统一在政务网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全区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积极督促重点排污单位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由市生态环境局统一公开全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涉及我区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有6家均实行了环境信息公开。定期公开水环境状况,每月由市生态环境局统一公开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目前已公布1月至12月的水环境质量状况共12期;每半年公开《河东区2019年水体达标方案执行进展情况工作总结》;每年公开《河东区2019年污染地块名录》。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定期(每季)公开有关环境执法文书,每季向社会公开《河东区季度建设项目随机抽查情况汇总表》、《河东区季度重点源随机抽查情况汇总表》和《河东区季度一般源随机抽查情况汇总表》。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见附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见附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有的环境信息公开不及时。有的科室负责人对环境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一些需要向社会公开的环境信息提供不及时,导致有时不能按规定时限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对此,重点对强制公开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该公开的信息没有公开的,追究科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该公开的信息没有及时公开的,科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不得评优评奖。

      二是监督企业的环境信息公开不到位。对一些市控、区控污染源企业的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力度不大,特别是对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市控、区控污染源企业,从技术上认定核准的难度大,监督其主动公开相关信息不到位。对此,由执法支队负责督促污染物排放企业主动公开相关信息,鼓励引导辖区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主动自愿公开环境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


                                                                          河东区生态环境局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