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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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生态环境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河东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01-29 17:1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2021年天津市河东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上级业务部门有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环境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进展等信息,加强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本年度环境执法立案40件,及时公开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书,全年共公开《天津市河东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49份;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数量1项,采购总金额是1.354万元。本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3件,申请人均为自然人,均正在审理中。建立健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严格按照各科长审查、办公室审查、局领导审批的流程执行,由办公室统一在政务网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9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监督企业的环境信息公开不到位问题长期存在。对一些市控、区控污染源企业的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力度不大,特别是对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市控、区控污染源企业,从技术上认定核准的难度大,监督其主动公开相关信息不到位。对此,由执法支队负责督促污染物排放企业主动公开相关信息,鼓励引导辖区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主动自愿公开环境信息。

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如下:一是关于公开河东区2020年度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通过情况的申请,我局于2021年5月在平台上进行了公示,但因所属项目分类不当,未能完成公示,已重新编辑,待公示后对该申请进行办结处理;二是关于公开河东区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制度开展情况的申请,在与申请人联系中得知不用继续公开,已告知申请人撤回;三是关于公开河东区2020年、2021年最新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申请,已告知申请人,该清单由市生态环境局统一公开,并告知网站地址,申请人对结果表示满意。以上三个申请,目前正在积极解决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主动公开全区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积极督促重点排污单位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由市生态环境局统一公开全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涉及我区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有19家均实行了环境信息公开。定期公开水环境状况,每月由市生态环境局统一公开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目前已公布1月至12月的水环境质量状况共12期;每半年公开《河东区2021年水体达标方案执行进展情况工作总结》。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定期(每季)公开有关环境执法文书,每季向社会公开《河东区季度建设项目随机抽查情况汇总表》、《河东区季度重点源随机抽查情况汇总表》和《河东区季度一般源随机抽查情况汇总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