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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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东区体育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河东区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1-01-28 08:46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河东区体育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深化公开内容,不断拓展公开载体,努力提升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努力营造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条例》及有关解释文件要求,并经过保密审查和领导签字确认后依托区政府网站专栏公开。2020年度共生成54条政府信息,其中主动公开54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一是区体育局的机构设置、人事任命、工作职责和机构联系方式;二是区体育局的办事指南和办理批复情况;三是体育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并根据工作情况和年度更替及时补充和更新;四是区体育局相关工作的规划、计划、总结或实施方案;五是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信息主要来源为区体育局正式发文文件,当年政府信息生成后按《条例》规定于二十个工作日内经保密审查应公开的政府信息。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主要通过河东区政府网站发布公开,其余公开信息主要发布在办公场所的宣传栏张贴。

4、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

1)规范公开内容。我局以制度为抓手,不断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一是落实各项政务公开制度。在建立健全相关政务公开制度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制度的落实,细化公开范围,优化公开程序,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严谨、及时、准确。二是继续对政务公开内容进行认真梳理和统筹。进一步规范和细化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要求,对政策公开的操作流程、公开范围和渠道以及各科室的工作职责进行规范和明确。

2)确立了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常规信息发布前由供稿科室、单位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主管领导最终审核后发布,确保及时更新、定期发布、内容真实、信息安全。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范性文件

59

4

7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严格履行《条例》赋予的法定职责,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够具体完善;二是信息公开渠道过于单一。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及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发布的准确性、系统性、规范性。

二是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创新公开形式,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确保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