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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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河东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1-19 11:4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河东区医保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河东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切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2022年,区医保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天津市河东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2022年天津市河东区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情况及说明》、《天津市河东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等部门年度报告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2年,区医保局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

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政务公开工作,学习各类政策文件,加强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做到依法公开公布信息,确保公开内容准确、真实、符合保密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区医保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差距不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质量还需要进一步提高。2023年,我局将加强对政务公开培训学习,提高工作水平。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保障政务公开质量。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及时反映工作动态,及时更新信息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