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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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河东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1-19 17:47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河东区医保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区医保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天津市河东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河东区医保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2023年天津市河东区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情况及说明》《天津市河东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等部门年度报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2023年行政处罚决定公示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区医保局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切实做到依法公开信息,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总计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人才队伍建设薄弱、力量缺乏。负责政务公开具体工作的同志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兼职,缺乏对政务公开工作理论知识的系统性学习。

    改进情况: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加强业务培训,鼓励自学,不断提高业务人员工作水平。二是健全工作机制,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专人负责,确保此项工作长期有人抓。三是加强与政务公开科的沟通与对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新及时、符合标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