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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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1-10 16:00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2019年天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一)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2019年,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通过河东政务网主动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43件,人事任免文件30件。充分利用区政务网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等各项功能,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区政务网全年发布概况类、动态类信息1134条,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1677条,发布解读类信息29条,“政民零距离”栏目收到留言2468条,已全部按时答复。

(二)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结合新《条例》要求,指导区政府系统各部门及时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中法律适用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切实做到严谨周密、依法依规,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得到规范和保障。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33件,结转上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已全部在法定期限内答复。

(三)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管理。结合机构改革后区政府系统各部门工作职责,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分类与管理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开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板块,将群众关注度较高的政府信息类别进行梳理汇总,方便公众及时了解查询。严格落实政府公文发布审查工作机制,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严把审核关,对拟不公开的公文要求起草部门说明依据和理由。

(四)优化平台内容与功能。认真做好区政务网安全防护工作,全年开展安全检测评估12次,发现问题78个,已全部在限期内整改完毕,进一步提升网站平台安全运维保障能力。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部分栏目设置与功能,方便公众快速获取政府信息。积极发挥政务新媒体优势,通过政务微博及时发布天津市及河东区动态信息。

(五)切实加强监督保障。细化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各项指标,将日常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畴,督促区政府系统各部门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组织开展社会评议工作,广泛听取社会各方意见,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监管,发现问题立即督促主管部门进行整改,提升政务新媒体服务水平。结合新《条例》的出台,组织开展全区政务公开业务专项培训,邀请市委党校教授、司法局工作人员围绕新《条例》的适用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审查要点等方面进行了专题授课,有效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59

43

95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324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29

4

0

0

0

0

23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6

3

0

0

0

0

4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4

0

0

0

0

0

1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5

0

0

0

0

0

5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4

0

0

0

0

0

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8

1

0

0

0

0

9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9

0

0

0

0

0

19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6

0

0

0

0

0

6

2.重复申请

39

0

0

0

0

0

39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32

4

0

0

0

0

23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4

0

0

0

4

8

1

0

0

9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一是对新《条例》的贯彻落实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答复流程还需进一步规范;三是对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还需进一步优化。

(二)改进措施

一是结合新《条例》内容,修订完善《河东区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细化工作举措,健全工作机制;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相关制度,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二是按照新《条例》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健全完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流程,进一步提升工作标准。三是加强区政务网的日常监测各项工作,优化网站各项功能,切实提升政府网站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河东政务网(http://www.tjhd.gov.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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