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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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1-16 18:00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天津市、河东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各项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关切,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2年,区政府办公室通过区政务网主动公开区政府、区政府办各类文件48件,发布概况类、动态类信息1422条,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3197条,发布文字、图片、视频类解读15篇,发布新闻发布会3期、政务访谈12期。通过“河东发布”政务微博发布微博3934篇、阅读量超过四千万。聚焦营商环境、减税降费等重点领域及时公开河东区投资政策、惠企政策、招商资源和相关动态信息。围绕疫情防控、教育、就业等民生热点,及时公开政策措施、工作标准和公示信息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政民零距离”栏目收到留言1815条,均按时答复。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集中公开区政府和区政府部门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推动制定《河东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充分发挥“重大行政决策”“决策意见征集”专栏作用,畅通公众参与政策制定的渠道,及时反馈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将办理依申请公开的过程当作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过程,强化与申请人的直接沟通,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参与依申请公开答复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联合会商机制,对有争议的公开申请进行分析研判,共同提出答复意见。2022年区政府办公室代表区政府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3件,在法定期限内答复191件,另有2件结转至下年度答复。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12件,均获维持;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1件,尚未审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进一步加强公文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各类文件签发流程,规范文件适用文种,确保制发文件准确规范。进一步细化公文公开属性认定标准,从公文制发源头加强对公开属性的审核把关。系统梳理可主动公开的区政府、区政府办文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对宣布废止、失效的已公开文件及时予以标注,方便企业和群众查询使用。

(四)平台建设方面。对区政务网现有栏目进行梳理和研究,针对网站部分栏目内容陈旧、栏目设置有待优化等问题,对走进河东板块的概况信息进行修订;改造升级投资河东板块并调整栏目名称为营商环境,集中展示区级招商引资政策内容,方便企业和公众及时获取相关信息。持续做好区政务网安全防护工作,定期开展安全检测评估,全年累计开展安全检测评估13次,发现问题13个,已全部在限期内整改完毕,有效保障网站平台安全运行。

(五)监督保障方面。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结合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优化考核内容,发挥导向作用。持续深化巩固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整治专项行动成果,对2021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逐项核查落实情况,督促落实不到位的部门立即整改,有效提升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组织开展全区政务公开业务专题培训,加强统筹指导,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89

4

0

0

0

0

19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2

3

0

0

0

0

5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5

1

0

0

0

0

12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4

0

0

0

0

0

4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0

0

0

0

0

3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0

0

0

0

0

3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93

4

0

0

0

0

19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2

0

0

0

12

0

0

0

0

0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有待深入推进;二是政策解读质量仍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规范管理。进一步优化网站栏目设置,丰富网站资源内容;严格执行政务新媒体登记备案制度,加强开办、变更、注销管理,做好政务微博平台日常信息发布;继续做好常态化检查,定期通报检查结果,督促问题部门改进提升。二是着力推动政策解读提质增效。指导文件起草部门进一步规范解读内容、丰富解读形式、提高解读质量,注重对政策背景、政策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解读,力求内容深入、通俗易懂、形式多样。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区政府办公室开具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缴费通知书3份,应缴费金额14300元。未收到缴费,申请人放弃申请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结果为“其他处理”中的“其他”情形1件,为申请人主动撤销申请。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