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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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东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河东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1-13 15:4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通过河东政府网公开信息203条,其中公共租赁房、限价商品房公示、公租房房源、限价房房源分配、调房、入围等结果公示共计133条,人事任免10条,竣工验收备案公示18条,河(湖)长制11条,初设批复1条,预决算15条,行政处罚信息公示1条,保障性租赁住房2条,节约用水7条,防汛预案1条,双随机一公开1条,法治政府建设2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1年度)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委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坚持依法规范办理,狠抓依申请办理质量,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受理群众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262件,2021年结转至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56件,另有18件结转2023年度继续办理。

    (三)公开平台

    区级以上媒体登载我委信息190余条次,围绕住建重点任务,通过政务微信公众平台“河东住建”发布信息760余条,阅读总量约9.01万人次,刊发《河东住建信息》230余期,简报报送70余次,接待记者60余次,及时宣传住建人干事创业的新面貌、新业绩。同时,在相关业务窗口及时对服务项目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等相关内容进行公示,方便群众办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60

2

0000

26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0000

1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7

1

0000

9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3

1

0000

3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7

00000

7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6

00000

6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4

00000

14

2.重复申请

9

00000

9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000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000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4

00000

14

3.其他

3

00000

3

(七)总计

254

2

0000

25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8

00000

18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7

1

3

7

18

5

1

0

0

6

3

0

0

0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结果纠正的行政复议案件1件,结果纠正的行政诉讼案件1件,原因均为答复适用法律依据错误,内容不当。我委进行了整改,均在法定期限内对申请人进行了重新答复。

    我委与法律顾问进行研究,同时与复议机关和法院进行沟通。在日后的工作中,我委会力争避免类似情况的出现而导致行政行为被撤销的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单位开具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缴费通知书14份,应缴费金额1630元。其中,已履行缴费通知书0份,缴费金额0元;未履行缴费通知书14份,未缴费金额1630元。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年度办理结果,“其他处理”中的“其他”情形3件,为申请人主动撤销申请。

    上一年度未审结的5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其中4件最终审理结果为结果维持,1件最终审理结果为结果纠正,已作出重新答复。

    本年度行政复议案件中“其他结果”3件,其中2件为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1件为驳回复议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