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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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东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河东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1-16 10:00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通过区政务网主动公开信息227条,其中公共租赁房、限价商品房公示、公租房房源、限价房房源分配、调房、入围等结果公示共计126条,建议提案答复28条,竣工验收备案公示10条,河(湖)长制11条,送达公告10条,预决算16条,行政处罚信息公示1条,保障性租赁住房6条,节约用水1条,双随机一公开8条,法治政府建设2条,征求意见2条,消防验收6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办理申请事项时,加强会商,确保依法依规答复,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2023年区住建委受理群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37件,答复239件(含上年度结转申请18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另有16件结转下一年度继续办理。

    (三)平台建设方面

    严格执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的各项要求,加强微信公众号的审核和监测;发挥服务百姓、宣传住房建设新动态的桥梁作用,围绕住建重点任务,通过政务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700余条,阅读总量约8万人次,及时宣传住建人干事创业的新面貌、新业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36

1

0

0

0

0

23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8

0

0

0

0

0

18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1

0

0

0

0

0

5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2

0

0

0

0

0

4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5

0

0

0

0

0

10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9

0

0

0

0

0

9

2.重复申请

4

0

0

0

0

0

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2

0

0

0

0

0

1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0

1

0

0

0

0

11

3.其他

5

0

0

0

0

0

5

(七)总计

238

1

0

0

0

0

23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6

0

0

0

0

0

16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6

0

0

0

6

1

0

1

0

2

2

0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和深入性有待加强;二是存在信访转化公开现象,在信访渠道无法解决诉求情况下,转为申请信息公开,增加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风险。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范围,贯彻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二是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引导公众正确运用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行使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切实有效发挥政务信息公开服务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区住建委开具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缴费通知书10份,应缴费金额1220元。其中,已履行缴费通知书1份,缴费金额180元;未履行缴费通知书9份,未缴费金额1040元,申请人放弃申请。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结果为“其他处理”中的“其他”情形5件,为申请人主动撤销申请。

上一年度未审结的7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其中6件最终审理结果为结果维持,1件最终审理结果为结果纠正,已作出重新答复。

本年度行政诉讼案件中“其他结果”1件,是原告撤回起诉情况。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