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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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东区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3-23 00:00



2017年,河东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和帮助下,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天津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津政办发〔201769号),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以信息公开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切实提升政府公信力,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概述

 ()升级改版政府门户网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成河东政务网改版工作。新版河东政务网整合了全区各类党务、政务信息资源,搭建集中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全区各类党务、政务信息的统筹管理和共享应用。改版后的河东政务网优化栏目设置,突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政民互动”功能,更加关注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提升完善信息搜索查询功能,设置了专门的手机站点和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入口,切实提升主动公开效果,方便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第一平台作用。


(二)主动开展政策解读。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政策性文件制定与政策解读方案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区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开展政策解读工作,718日在天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区委副书记、区长田金萍就河东区深入贯彻天津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扎实推动河东区文化惠民工程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103日,田金萍区长在天津日报第2版发表署名文章《提升保障改善民生工作水平》。在河东政务网专门设置政策解读栏目,并实现与政策文件互相关联。今年以来对《河东区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实施方案》、《2017年河东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实施方案》、《河东区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实施意见》、《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河东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62020年)》、《河东区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保护与修复规划》等文件进行了政策解读。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针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问题,及时进行回应。区领导积极参加“公仆走进直播间”节目,与广大群众互动,听取群众呼声,回应群众关切。2017年河东区共参加市政府办公厅和天津广播电台共同举办的《公仆走进直播间》活动3次。通过河东政务网“区长信箱”,主动回应群众提出的投诉类、咨询类、求助类、建议类等问题。通过“河东发布”政务微博进行信息发布、监测热点信息、处置群众问题。认真落实《河东区关于畅通反映渠道加快事项办理实施办法》,群众通过政府网站、电子信箱、政务微博、微信平台、论坛跟帖、为民服务网络专线热线电话等各种渠道反映的问题,由责任部门负责登记、整理和分类,区政府办按照职责分工确定承办部门提出转办意见和要求,并全程跟踪事项办理情况,最后由责任部门反馈群众,有力推动了群众反映事项办理。

(四)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依法依规、严谨规范、慎重稳妥地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答复工作,确保不出现超时答复现象。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会商制度,针对需要进行会商的依申请公开案件及时与申请指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保密工作机构、区法制办公室、区法院行政厅等单位和部门共同进行研究,力求使回复严谨规范、合理合法。

(五)加强监督考核工作。河东区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区绩效考核范围,所占比重为4%。制定印发了《2017年天津市河东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及各相关单位认真落实工作部署,通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制定工作措施、召开专题会议等方式进行任务分解,确保落实目标任务。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对照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河东区认真开展自查,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措施,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针对天津市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河东区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并按照要求报送了评估佐证材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全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505条,全文电子化率100%

(一)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做好区政府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公开工作。在全面公开区级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的基础上,河东区研究制定了《河东区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建立了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确保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成效明显,成果惠及民生。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及机构设置变化,河东区先后主动调整了区建委、区教育局、区发改委和区审批局的62项职权。今年,按照市编办相关文件要求,先后对区统计局取消的4项行政职权、区商务委取消的8项行政职权进行了调整,面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依法推进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编制了《河东区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7版),对87项行政许可事项通过河东政务网向社会公开,并做好事项动态调整工作;梳理了430项(含类型项268项)的公共服务事项,汇编成《2017年版河东区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并逐项编制办事指南,通过河东政务网向社会发布,并实行动态调整;设立网上申报窗口,实现全区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受理,同时做好审批办理全过程公开,企业和申请人可以及时查询审批事项办理进度和结果信息。

(二)推进政府预决算和减税降费信息公开。一是结合2017年河东政务网改版,研究确定政府采购、行政收费、财政公开栏目,实现政府采购栏目与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直接链接,方便政府采购当事人了解政府采购政策,有效提升财政政府采购业务公开水平。二是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形成了财政预、决算公开长效机制。区财政部门对2016年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区级预算草案报告、2016年决算报告及时进行公开。区属一级预算单位对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表、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情况、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及时进行公开。每月在河东政务网公开全区财政收支情况。三是积极推进行政收费公开,将清理规范后的涉企收费公开。积极对接市财政局,下载天津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并发布到河东政务网,方便社会公众和各类企业及时了解行政收费、涉企收费政策。四是按照要求公布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及清单之外乱收费等行为的查处结果。

(三)推进教育医疗信息公开。积极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及时公开了《河东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河东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河东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河东区小学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方案的公开,以及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接受社会监督。针对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或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等特殊需求,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加强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公开。在河东政务网上公开《关于基层单位基本信息的情况介绍》、《关于印发河东区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实施方案(2015-2017)的通知》、《河东区关于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的工作报告》。各医疗机构通过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等方式公开服务范围、开设科室、特色诊疗项目、工作时间、详细地址、周边公用交通资源、导诊或值班电话、下属社区站介绍等信息,方便群众就医。

(四)推进社会救助和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在社会保障工作方面,通过社区公示栏做好低保、低收入家庭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让群众知晓政策、得到保障。同时落实社会救助对象公示制度,实行“双公示”,对申请低保、低收入家庭救助以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家庭在居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在河东政务网公开2017年低保、特困人员(现低收入家庭救助)及临时救助(含医疗救助情况)信息。

在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管理、房屋征收等方面,通过政府网站、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新闻媒体等进行主动公开,做到及时发布政策法规、文件通知、公告公示、工作动态、办事指南。在相关业务窗口及时对服务项目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等相关内容公示,方便群众办事。

(五)推进环境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全区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积极督促重点排污单位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公开水环境状况,每季度公开《河东区2017年季度水体达标方案执行进展情况工作总结》。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定期公开有关环境执法文书,每月向社会公开《2017年月度涉水工业企业检查情况统计表》,每季向社会公开《河东区季度随机抽查重点企业情况汇总表》;及时公开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书。

推进食品药品安全许可信息、抽检抽验信息、处罚信息、消费警示信息和产生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信息公开。

(六)推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在河东政务网设置“建议提案”专栏公开河东区建议提案办理复文结果。针对市“两会”期间的建议提案,按照“谁承办、谁公开、谁发布”的原则,在提出者同意公开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建议提案办审查,对河东区承办的部分建议提案办理结果进行公开。针对区“两会”期间的建议提案,根据“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务公开工作原则和相关保密工作规定,经征求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对部分建议提案办理结果进行公开。

(七)公开形式

1.政府网站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第一平台作用,完善信息检索查询功能,不断提升服务社会公众的能力。全区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36条。

2.政府信息查阅服务中心

全区设置了区级政府信息查阅服务中心3个,分别在区图书馆、区档案馆和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2017年共接待公众188人次,为公众查询文件200件,提供纸质文本复制23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受理情况

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53件。其中,当面申请109件;传真申请0件;网络申请89件;信函申请55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房屋征收与补偿、城乡规划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办理情况

本年度已答复的申请总数为253件。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4件;同意公开答复81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1件;不同意公开答复40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24件;申请信息不存在61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41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1件。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着减轻群众负担,便利群众的原则,全年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全区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1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件,被依法纠错0件,其他情形0件。本年度全区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8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6件,被依法纠错0件,其他情形2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主要集中在房屋征收、城乡规划、劳动人事等方面。

六、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7年,河东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与社会公众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运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发布信息方面还需进一步统筹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

2018年,河东区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结合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现有各项工作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二是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市政府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放管服”改革措施以及财政、环保、房屋征收、教育医疗、社会救助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三是规范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健全完善受理、办理、答复、存档等环节流程,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内容以及签批流程。四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统筹运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新闻媒体等各类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准确发布群众较为关心的政府信息,积极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五是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建立培训工作常态化机制,开展多层次、多类型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0505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7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2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036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7419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452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598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315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1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8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301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5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253

1.当面申请数

109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89

4.信函申请数

55

(二)申请办结数

253

1.按时办结数

253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253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4

2.同意公开答复数

81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1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4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7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16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1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24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61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41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1

四、行政复议数量

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1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8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6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2

六、举报投诉数量

1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49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3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60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1

2.兼职人员数

49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6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38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34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715

八、附注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1日起至201712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津市河东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泰兴南路32号,邮编:300161,电话:022-24131965,电子邮箱:tjhdxxg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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