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无障碍 无障碍 简体 | 繁体 长者模式 长者模式

天津市河东区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10-25 00:00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0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以下简称《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附注八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5年,河东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国务院、市政府的指导下,扎实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5]22号)以及《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津政办发[2015]36号)要求,强化措施,统筹推进,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拓展深化公开领域,提高公开质量和实效,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更好地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加强研究部署,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1、强化组织领导

河东区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始终高度重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体系和工作网络建设。成立了由常务副区长任组长,政府办、财政局、监察局、编办、保密局、法制办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区已纳入政府信息公开体系的46个部门和街道,均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形成了区、街道、部门联动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同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核和违法责任追究力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各单位年度党政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在全区形成了上下合力推进、部门各负其责,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人员具体承办的工作格局。

2、完善工作机制

河东区结合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河东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印发河东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的通知》等一系列相关规定,为推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也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和相关工作制度。同时,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值班工作制度,在全区46个入网单位普遍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值班和工作日志填写工作,确保每日至少1次登陆信息公开系统后台和接受信函传真,并及时予以答复。此外,河东区积极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会商制度,针对需要进行会商的依申请公开案件及时与申请指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主管单位、保密工作机构、区法制办公室、区法院行政厅等单位和部门共同进行研究,力求使回复合理、合法,避免复议及诉讼的发生。

3、做好保密审查

河东区在贯彻“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精神的同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制和程序。建立健全了信息安全责任制,各部门、各街道均明确专人负责信息保密审查工作,把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和个人。按照“谁公开谁审查、事前审查、依法审查”的原则,对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及其它敏感信息进行审查,做到了重大信息不经领导集体研究不公示,一般业务信息不经分管领导同意不公示。2015年上半年,区政府信息公开办、信息化办会同区保密局,在全区46个信息公开入网单位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专项检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流程,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与公文流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更加紧密结合,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4、加强业务培训

为提升全区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河东区分批次对46个入网单位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使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掌握了相关政策,熟练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操作流程,提升了业务水平。同时,河东区政府办公室结合市政府有关部门不定期对46个入网单位网站页面进行检查考核的通报,针对出现的问题,一对一为各单位进行培训指导,及时整改各单位网站问题。

(二)突出重点领域,着力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2015年,河东区在区级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88条。在重点领域主动公开方面,突出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1、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河东区认真贯彻落实市相关部门的决策部署,组织区编委办、区法制办、区审批局等单位,坚持简政放权这一工作主线,抓好“清权、减权、制权、晒权”四个工作环节,全面梳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全区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工作主要分为动员部署、摸底自查、清理审核、制定清单、公布运行、总结验收等六个阶段。截至目前,各部门按照“9+X”的梳理要求,对本单位的行政职权进行了全面梳理。区编办正在会同区法制办对47个部门和单位上报的“两表一报告”进行审核把关,并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简政放权、便民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各部门对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汇总表以及2014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汇总表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了公开。

3、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一是深入推进住房保障、房屋征收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开住房保障年度目标任务、开竣工项目情况、房源分配情况以及相关政策规定、监督电话等,方便群众监督和查询。加强房源分配“阳光操作”,实行保障房源、分配过程、分配结果“三公开”。强化后续跟踪监管,对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及时予以清退。二是加强重点领域和环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所有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均在河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充分保证所有愿意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供应商都能及时的、机会均等的获取信息。切实保证所有程序、环节公开,使每个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都清楚如何获取采购文件,明白文件编制要求、开标、评标的程序,所有中标结果也均都在网上公告,接受全社会监督。

4、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一是重点推进中小学校招生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涉及中小学、高中招生入学政策文件,并做好政策解读,将有关政策文件和解读内容及时在网站、媒体上公布。二是加大医疗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全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公示专栏等载体对挂号费、诊查费、一般诊疗费、住院床位费、护理费、注射费等各项主要医疗服务项目收费信息和药品价格信息进行公示,方便患者查询,为门急诊和主要病人提供详细的医疗服务和药品费用清单,及时解答患者对各项费用的疑虑问题。三是针对社会关注度普遍较高的社会救助工作,如低保标准、申请审批程序、低保动态管理等情况及时予以公开。

5、推进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一是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全区每周空气质量报告,并对辖区环境空气质量进行分析说明,同时对未来一周的空气质量进行预报,为公众提供空气质量信息服务。加大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及处罚整改情况信息公开,今年累计发布14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二是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媒体、行政审批和举报受理窗口等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主动公开各类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及时公开食品药品监管政策法规、食品药品安全状况信息、食品药品安全消费知识和预警信息。

(三)畅通公开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普惠性。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学习宣传

区政府领导班子多次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并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习,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同时聘请专家进行《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和《保密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在区有线电视台等媒体宣传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让更多群众及时了解政府有关信息。通过宣传教育,营造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

2、不断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建设

河东区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平台作用,利用河东政务网站资源,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搭建在河东政府门户网站群系统平台上,实现两个系统之间数据高度共享,统一管理。

3、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河东区在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设置了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制定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的信息管理、服务规范、开放责任和安全审查责任等制度,切实做到方便群众及时完整地获取政府公开信息。各街道和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了公开信息查阅、索取场所,确保了公开信息的查阅和提供。同时,利用在有资源,运用有线电视公告、政府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在各机关办公场所或办事窗口以公开栏或触摸屏等方式公开办事指南,内设机构分布情况、工作职责、办事流程图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主要内容

自《条例》施行以来,全区累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9264件。本年度全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877件,全文电子化率100%。

在社会公众关注程度最高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重点领域方面,河东区公开的文件主要有:《天津市河东区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河东区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天津市河东区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天津市河东区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天津市河东区2014年区级决算草案和2015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201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关于转发区市容园林委拟定的建设美丽天津2015年河东区市容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东区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转发<市教委关于印发2015-2016学年度天津市中小学课程计划安排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关于转发<天津市教委等五部门关于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河东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体教结合促进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实施意见》、《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市场监管局拟定的河东区2015年药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河东区人力社保局全力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河东区认真做好今冬明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工作》、《天津市河东区地震应急预案》、《关于转发河东区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主动公开的形式

1、政府网站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完善天津市河东区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zwgk.tjhdq.gov.cn:8000/)查阅检索功能,提高服务公众的能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系统页面访问量达到575047人次。

2、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

在区图书馆、区档案馆和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设立了3个区级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2015年共接待公众318人次,为公众查询文件273件,提供纸质文本复制196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受理情况

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9件。其中,当面申请141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申请20件,通过信函申请18件。申请的内容主要涉及土地房屋征收、城市规划建设、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办理情况

本年度已答复的申请总数为179件,答复率100%。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2件;同意公开答复65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1件;不同意公开答复60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范围答复14件;申请信息不存在18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18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1件。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按照本市制定的依申请收费办法,全区各单位本着减轻群众负担,便利群众的原则,全年未收取任何费用,涉及费用免除人数为2人,减免费用28元。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全区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8件,其中决定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6件,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1件,当事人撤回复议申请的1件;本年度全区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过去一年,河东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国务院、市政府的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期望,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单位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不够到位,“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意识尚未真正确立,公开政府信息的紧迫感、主动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主动公开信息的质量还不够高,各单位公开信息主要还是集中在政务动态类信息,政策解读、办事服务类信息更新数量明显偏少;三是信息公开人员力量不足,各单位虽然指定了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但人员变动过于频繁,工作交接中欠缺沟通,严重削弱了政府信息公开队伍的稳定性,信息公开工作缺乏延续性。

2016年,河东区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和宣传力度,把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理念和基础知识。二是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工作力度,多渠道主动公开权力清单、财政资金、社会保险和救助、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等领域的政府信息。三是进一步落实公开前审查制度,完善保密审查台账资料,确保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四是进一步提高信息质量,完善信息内容,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和针对性,做到动态工作随时公开、日常性工作按时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五是进一步规范公开申请信件的答复工作,加大监督和指导力度,从答复的内容、期限、格式等方面入手,不断提高答复满意率,避免不答复、乱答复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统 计 指 标

单位

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9877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25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368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4188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3915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385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389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303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98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75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13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179

1.当面申请数

141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20

4.信函申请数

18

(二)申请办结数

179

1.按时办结数

170

2.延期办结数

9

(三)申请答复数

179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

2.同意公开答复数

65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1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6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5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14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18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18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1

四、行政复议数量

8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6

(二)被依法纠错数

1

(三)其他情形数

1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46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3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33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7

2.兼职人员数

126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8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8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63

八、附注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天津市河东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zwgk.tjhdq.gov.cn:8000/)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津市河东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泰兴南路32号,邮编:300161,电话:022-24304615,电子邮箱:tjhdxxgk@126.com)。

 

 

2016年3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