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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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东区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3-31 00:00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0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以下简称《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附注八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河东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天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妥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拓展公开领域,提高公开实效,切实提升政府公信力,依法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强化组织领导

    河东区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常务副区长任组长,政府办、财政局、监察局、编办、保密局、法制办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区已纳入政府信息公开体系的45部门和街道,均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形成了区、街道、部门联动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同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核和违法责任追究力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各单位年度党政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在全区形成了上下合力推进、部门各负其责,各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完善工作制度

河东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修订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河东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印发河东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的通知》等一系列相关规定,为推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也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和相关工作制度。同时,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值班工作制度,在全区45入网单位普遍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值班和工作日志填写工作。此外,河东区积极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会商制度,针对需要进行会商的依申请公开案件及时与申请指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主管单位、保密工作机构、区法制办公室、区法院行政厅等单位和部门共同进行研究,力求使回复合理、合法,避免复议及诉讼的发生。

(三)做好保密审查

河东区在贯彻“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精神的同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制和程序。建立健全了信息安全责任制,各部门、各街道均明确专人负责信息保密审查工作,把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和个人。按照“谁公开谁审查、事前审查、依法审查”的原则,对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及其它敏感信息进行审查,做到了重大信息不经领导集体研究不公示,一般业务信息不经分管领导同意不公示。2016年,区政府办信息公开科、信息化工作科会同区保密局,在全区45信息公开入网单位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专项检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流程,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与公文流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更加紧密结合,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畅通公开渠道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平台作用,利用河东政务网站资源,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搭建在河东政府门户网站群系统平台上,实现两个系统之间数据高度共享,统一管理。二是利用区有线电视台、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宣传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让更多群众及时了解政府有关信息。三是在档案馆、公共图书馆和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设置了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方便群众及时完整地获取政府公开信息。各街道和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了公开信息查阅、索取场所,确保了公开信息的查阅和提供。四是利用在有资源,运用政府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在各机关办公场所或办事窗口以公开栏或触摸屏等方式公开办事指南、内设机构分布情况、工作职责、办事流程图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主要内容

自《条例》施行以来,全区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1122条。本年度累计在河东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813条,全文电子化率100%;政务微博公开信息13829条,政务微信公开信息897条。在社会公众关注程度最高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重点领域方面,河东区完成了上年度全区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考核和年度工作报告编制工作,全区各相关部门在信息公开网站上按照时限主动公开了收支预算总表、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和三公经费支出明细表。同时,针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困难群众救助、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文件和相关信息及时进行了主动公开。

(二)主动公开的形式

1、政府网站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完善天津市河东区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zwgk.tjhdq.gov.cn:8000/)查阅检索功能,提高服务公众的能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系统页面访问量达到746390人次。

2、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

在区图书馆、区档案馆和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设立了3个区级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2016年共接待公众339人次,为公众查询文件296件,提供纸质文本复制207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受理情况

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6件。其中,当面申请96件,传真申请2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申请12件,通过信函申请26件。申请的内容主要涉及土地房屋征收、城市规划建设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2016年依申请公开受理类型数量对比(单位:件)


(二)依申请办理情况

本年度已答复的申请总数为136件,答复率100%。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1件;同意公开答复23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1件;不同意公开答复7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范围答复8件;申请信息不存在12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84件。

2016年依申请公开答复情况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按照本市制定的依申请收费办法,全区各单位本着减轻群众负担,便利群众的原则,全年未收取任何费用,涉及费用免除人数为67人,减免费用670元。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全区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4件,其中被依法纠错的3件,其他情形的1件。相关部门及时作出改正,并制定相关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坚决杜绝此问题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过去一年,河东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展不均衡,个别单位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二是主动公开信息质量不够高,各单位公开信息主要还是集中在政务动态类信息,政策解读、办事服务类信息更新数量偏少;三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落实还需加大工作力度。

2017年,河东区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加强对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入网单位专兼职人员的业务培训,特别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提高政府机关的公开意识,切实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常态化工作进行推动。二是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工作力度,多渠道主动公开权力清单、财政资金、社会保险和救助、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等领域的政府信息。三是进一步提高信息质量,完善信息内容,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和针对性,做到动态工作随时公开、日常性工作按时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四是进一步规范公开申请信件的答复工作,加大监督和指导力度,从答复的内容、期限、格式等方面入手,不断提高答复满意率,避免不答复、乱答复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五是进一步完善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结合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现有各项工作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在工作中切实加大工作制度执行和落实力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统 计 指 标

单位

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1858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76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19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9829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787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332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14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0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12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136

1.当面申请数

96

2.传真申请数

2

3.网络申请数

12

4.信函申请数

26

(二)申请办结数

136

1.按时办结数

129

2.延期办结数

7

(三)申请答复数

136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1

2.同意公开答复数

23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1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7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8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12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4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4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3

(三)其他情形数

1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45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3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45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

2.兼职人员数

43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800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3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63

八、附注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天津市河东区政府信息公开系统(http://zwgk.tjhdq.gov.cn:8000/)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津市河东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泰兴南路32号,邮编:300161,电话:022-24131965,电子邮箱:tjhdxxgk@126.com)。

 

 

2017年2 月13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