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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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东区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3-15 08:00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由区政府办公室根据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策解读回应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及有关指标统计表和相关附图。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8年,河东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天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五公开”),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及解读回应等多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动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

    河东区始终把推行政务公开作为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推动廉政建设、密切干群关系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形势发展和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和工作成员,以政府办文件的形式下发至各单位,为推动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完成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职能调整,整合政府信息公开、解读回应、“互联网+政务服务”等工作职责,增强工作合力。明确区政府办公室作为主管部门,统筹负责全区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指导推动、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推进制度建设

    区政府办公室加大工作力度,先后制发《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东区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的通知》、《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东区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东区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东区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天津市河东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河东区关于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等文件,增强各项工作措施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明确每项任务的责任部门、工作内容和完成要求,为工作推动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扩大公开范围

    全区各部门认真落实“五公开”要求,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着力推进权责清单、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进政府透明高效运行。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改造升级。新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板块,整合11大类38子项信息内容,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更加便捷;对原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调整更新,调整后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共有27大类、38子项内容,每项目录内容明确责任部门,确保目录及时更新。


    通过河东政务网调查征集栏目,对《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2018年天津市院市合作专项、2018年天津市重点新产品项目等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着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社会救助相关政策、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中小学减负等重大政策专题解读,通过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公众解释疑惑,回应关切,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四)加强培训考核。

    构建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专题培训。年初,区政府办公室邀请市委党校教授在区委党校专题开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促政府施政透明高效”学习培训班,全区各单位分管政务公开的副处级领导参加培训。6月份, 区政府办公室对全区各单位开展了政府公开工作的问卷调查,结合调查问卷收集到的问题和建议,邀请区法制办相关科室负责同志,针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实务以及常见问题,对各单位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开展了工作培训。通过上述培训,全区各部门进一步增强了公开意识,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强化考核问责激励机制,将重点领域公开、依申请公开办理、解读回应等方面情况作为政务公开考核重点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切实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照《河东区2017年度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报告》中涉及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做好迎接天津市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积极协调政务公开重点领域涉及部门,并按时限要求向市第三方评估单位报送佐证材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全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232条(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全文电子化率100%。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424件,制发规范性文件590件。

    从公布渠道来看,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997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3946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952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337条。


    (一)推进“政务一网通”改革信息公开

    一是开展减事项、减要件、减环节、减证照、减时限的“五减”改革,梳理“政务一网通”事项。截至目前,取消行政许可事项17项,保留许可事项86项,探索申请材料表格化大幅压缩申请材料,实行审批时限承诺制全部少于法定办理时限,充分授权科室审批人员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最大限度降低申请人办事成本。二是网上办理事项由原先的90%提高到100%。推行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统一网上网下审批服务流程,打通制约网上办事的堵点、难点,提升办理效能。三是推行“一次办结”服务。深化现场审批、立等可取办理机制,推行企业信用承诺审批制,完善办事流程,简化内部程序,减少自由裁量权。河东区建立“集中受理中心”,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全部进驻大厅并在“一张网”上统一进行办理,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一口受理审批模式,目前运行良好。全面推行“容缺后补”、“承诺制审批”的审批新模式,共梳理出75项“最多跑一次”行政许可事项。

    (二)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依托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平台,对外发布项目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和办理流程等,企业可通过在线预约或在线申报等形式进行项目申报。



    二是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外发布重点项目情况简介以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结果。今年以来,已公开中能建(天津电力设计院项目)等19个重点项目介绍,公开《关于2018年河东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房屋修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等3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结果。


    三是依托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统一平台对外发布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公示及项目负责人信息;依托天津市城建系统服务信息公开网公开河东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支队联系方式;招投标违法信息处罚结果以及质量安全行政处罚情况通过市住建委网站按季度对外公开。



    (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在河东政务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每周公示符合公租房承租条件或限价商品房购买条件的申请人信息,同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和地址;每月公示公租房和限价商品房分配结果,确保保障性住房分配房源、分配结果等公开透明。


    二是依托天津土地交易中心网站公开河东区土地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信息;针对拟征收土地,通过现场公示和河东政务网公示两种形式,对外公布房屋征收决定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三是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按时发布区属各部门及相关单位的财政预决算内容,形成了财政预决算公开长效机制;积极推进行政收费公开,积极对接市财政局,及时下载天津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按时限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外公布;按照要求公布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及清单之外乱收费等行为的查处结果。

    (四)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河东区民政局关于调整社会救助范围和标准的通知》,明确社会救助对象、救助标准,并及时转发市人力社保局关于福利补贴的相关政策文件,今年以来已转发市人力社保局《市人力社保局关于提高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8〕26号)、《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8〕25号)、《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8〕22号)、《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通知》(津人社规字〔2018〕)12号等文件4件。通过社区公示栏做好低保、低收入家庭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增强了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让群众知晓政策、得到保障。


    二是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福利彩票公益金以及体育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规模、资助项目、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等,确保彩票公益金专款专用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三是加强对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等信息公开。将中小学招生意见、指南及实施方案等分别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天津市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平台;招生期间,在全区各所幼儿园、小学门口张贴招生简章,招生结束后通过学校现场公示和学校公众号公示两种方式向学生家长公布招生结果。



    针对全区教育经费投入使用、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情况、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区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工作情况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外公开。



    四是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全区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积极督促重点排污单位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定期公开水环境状况,每月依托市生态环境局网站统一公开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目前已公布水环境质量状况12期。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定期(每月或每季)公开有关环境执法文书,每月向社会公开《2018年月度涉水工业企业检查情况统计表》,每季向社会公开《河东区季度随机抽查重点企业情况汇总表》;2018年环境执法立案50件,及时公开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书,全年共公开《天津市河东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39份。


    五是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疫苗问题,河东区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了《河东区各类预防接种门诊基本信息公示表》、《天津市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表(2017年版)》、《区卫计委关于印发河东区免疫规划预防接种门诊星级评定方案和河东区免疫规划预防接种门诊设置与星级评定标准(2018版)的通知》等文件和信息。



    (五)推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按照市、区两级相关部门要求,河东区建议提案办理复文结果在河东政务网“建议提案办理”专栏上公开。截至目前,已公开区人大代表建议答复2件、区政协委员提案答复2件、市人大代表建议答复2件、市政协委员提案答复3件;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总体办理工作情况已全部公开。


    三、政策解读回应情况

    (一)主动开展政策解读

    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政策性文件制定与政策解读方案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在政务网政务公开首页设置政策解读栏目,并实现与政策文件互相关联。今年以来,河东区解读政策性文件9件,发布解读信息15条、其中采用图解方式进行政策解读6条。此外,区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做好政策解读工作。10月29日,在天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河东区委副书记、区长田金萍,副区长郭鹏志以“改革开放40周年城市之变——河东区棚户区改造提升百姓幸福感获得感”为主题,就河东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经验做法进行了详细介绍。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通过“8890”便民热线、“公仆接待日”、“公仆走进直播间”、“政民零距离”等多种方式受理群众反映问题和投诉。今年以来,受理市便民服务专线“8890”热线群众反映问题4万余件;组织28个部门举办“公仆接待日”活动8次,受理群众反映问题137件,办结137件,办结率100%;参加天津市广播电台“公仆走进直播间”(河东专题)活动4次,受理问题81件,及时处理并反馈办理结果;受理北方网“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反映投诉近2千件,办结率100%。


    通过“河东发布”政务微博进行信息发布、监测热点信息、处置群众问题。2018年共转办群众私信反映问题近20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15件。其中,当面申请75件;网络申请54件;信函申请186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保障性住房、房屋征收与补偿、城乡规划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截至2018年度办结件,办结率达到100%,其中按时办结311件,延期办结4件。在已办结申请答复中,属于已主动公开的6件,占1.9%;同意公开的86件,占27.3%;同意部分公开的12件,占3.8%;不同意公开的34件,占10.8%;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44件,占14%;申请信息不存在的69件,占21.9%;告知作出更改补充的56件,占17.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8件,占2.5%。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全区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3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0件,被依法纠错0件,其他情形3件。本年度全区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5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5件,被依法纠错0件,其他情形0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主要集中在房屋征收、城乡规划等方面。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河东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各单位信息公开水平不均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还需加强;政策解读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

    2019年,河东区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贯彻落实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修订后的条例,对相关配套制度进行调整完善,做好新旧条例衔接过渡工作,同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二是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推进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增强公开实效,维护公众合法权益。三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四是开展政务公开专项培训。对做好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专题培训,同时结合新条例的出台,对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专项培训,确保修订后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得到充分贯彻落实。


    七、天津市河东区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7232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424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59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997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3946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952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337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103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1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5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5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3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3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44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315

     1.当面申请数

75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54

     4.信函申请数

186

  (二)申请办结数

315

     1.按时办结数

311

     2.延期办结数

4

  (三)申请答复数

315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6

     2.同意公开答复数

86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12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34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8

          涉及个人隐私

5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4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1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44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69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56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8

四、行政复议数量

3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3

五、行政诉讼数量

5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5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2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3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49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5

     2.兼职人员数

44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55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3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32


    八、附注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泰兴南路32号,邮编:300161,电话:022-24131965,电子邮箱:hdzwgk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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