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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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东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3-09 15:00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河东区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条例》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和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聚焦天津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各项工作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1年,全区通过区政务网主动公开各类文件214件,发布概况类、动态类信息1698条,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2494条,发布文字、图片、视频类解读15篇,发布河东区新闻发布会信息4条、政务访谈2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新增“疫情防控政策措施”“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河东区行政复议”等专栏,及时发布相关政策信息;“政民零距离”栏目收到留言1424条,已全部按时答复。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新增“重大行政决策”“决策意见征集”专栏,畅通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渠道,及时反馈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方式,将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过程当作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过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强化对依申请答复的把关,优化答复办理流程,办理答复过程中加强与申请人沟通,了解申请人相关诉求,切实提升办件质量。2021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36件,2020年结转至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13件,另有25件结转2022年度继续办理。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29件,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19件,复议和诉讼案件总数分别比上年下降21.6%和42.4%。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区政府系统各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系统梳理已制发的各类文件,通过区政务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对外公开,对已经废止和修订的文件在网页上予以标注,做到动态更新,方便社会公众查询。进一步加强公文规范管理,细化公文公开属性认定标准,加强对拟制公文公开属性的审核把关。严格落实政策解读相关工作要求,对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做到应解读尽解读。

(四)平台建设方面。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网站公开内容、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和功能布局。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的宣传作用,及时推送政府信息,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持续做好区政务网安全防护工作,健全安全监测预警机制,定期开展安全检测评估,全年累计开展安全检测评估9次,发现问题2个,已全部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切实保障网站平台安全运行。

(五)监督保障方面。优化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各项指标内容,将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畴。结合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整治专项行动相关工作要求,解决存在问题、修补薄弱环节,有效提升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加强对区政务网和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监管力度,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组织开展全区政务公开业务专题培训,加强指导,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30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49

行政强制

7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188.42364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36

1

0

0

0

0

43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2

1

0

0

0

0

10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9

0

0

0

0

0

2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3

0

0

0

0

0

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4

0

0

0

0

0

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27

0

0

0

0

0

22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9

0

0

0

0

0

29

2.重复申请

5

0

0

0

0

0

5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5

0

0

0

0

0

5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4

0

0

0

0

0

4

(七)总计

412

1

0

0

0

0

4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5

0

0

0

0

0

2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7

11

1

0

29

8

0

0

4

12

5

0

0

2

7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对公开事项和公开标准还应进一步细化,特别是对疫情防控、教育医疗、社保就业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二是政策解读的质量和形式还需进一步完善;三是依申请公开工作因超期未答复、答复适用法律依据错误及内容不当,导致行政复议出现11件结果纠正情形,对信息公开申请内容认定以及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答复程序还应进一步规范。

    (二)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社会公众的需求,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持续做好疫情防控、教育医疗、房屋征收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提升公开实效。二是进一步推动政策解读提质增效,严格落实解读材料和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工作制度,规范解读内容,丰富解读形式,确保解读质量有效提升。三是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出现的结果纠正情形,加大基层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力度,使其熟悉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内容和办理答复工作流程,确保答复意见清晰明了,引用法规条款适用准确,办理时限符合要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河东区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年度办理结果,“其他处理”中的“其他”情形,为申请人主动撤销申请4件。

上一度未审结的1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经过复议程序审查,复议决定为结果纠正,已作出重新答复上一度未审结的2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最终审理结果为结果维持。

    本年度行政复议案件中“其他结果”1件为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