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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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东区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2-24 18:00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河东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天津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各项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和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聚焦群众关注热点,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2年,全区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文件116件,发布概况类、动态类信息1422条,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3197条,发布文字、图片、视频类解读20篇,发布新闻发布会3期、政务访谈12期。聚焦营商环境、减税降费等重点领域及时公开河东区投资政策、惠企政策、招商资源和相关动态信息。围绕疫情防控、教育、就业等民生热点,及时公开政策措施、工作标准和公示信息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政民零距离”栏目收到留言1815条,均按时答复。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集中公开区政府和区政府部门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公开《河东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充分发挥“重大行政决策”“决策意见征集”专栏作用,畅通公众参与政策制定的渠道,及时反馈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将办理依申请公开的过程当作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过程,严格执行办理程序,强化与申请人的沟通交流,了解申请人实际诉求,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参与依申请公开答复合法性审查等工作。2022年,全区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16件,答复614件(含上年结转申请25件,另有27件顺延到下年度答复),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进一步加强公文规范管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做好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区政府系统各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对本单位已制发的主动公开文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对外公开,方便社会公众查询。

    (四)平台建设方面。优化区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和功能布局,调整“走进河东”栏目设置,改造升级投资河东板块并调整栏目名称为营商环境,集中展示河东区招商引资政策内容,方便企业和公众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充分发挥区级政务新媒体的宣传作用,及时推送政府信息,大力宣传河东发展新局面。持续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安全防护工作,定期开展安全检测评估,全年累计开展安全检测评估13次,发现问题13个,已全部在限期内整改完毕,有效保障网站平台安全运行。

    (五)监督保障方面。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结合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优化考核内容,发挥导向作用。持续深化巩固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整治专项行动成果,对2021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逐项核查落实情况,有效提升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组织开展全区政务公开业务专题培训,加强统筹指导,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0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89

行政强制

12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94.2969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08

8

0

0

0

0

6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5

0

0

0

0

0

25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14

5

0

0

0

0

21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6

1

0

0

0

0

5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3

0

0

0

0

0

3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59

2

0

0

0

0

26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7

0

0

0

0

0

7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8

0

0

0

0

0

18

2.重复申请

11

0

0

0

0

0

1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

0

0

0

0

0

4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7

0

0

0

0

0

17

3.其他

14

0

0

0

0

0

14

(七)总计

606

8

0

0

0

0

6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7

0

0

0

0

0

27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38

2

4

7

51

6

1

0

0

7

5

0

0

2

7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还需持续推进;二是政策解读实际效果仍需进一步加强;三是依申请公开答复仍存在适用法律依据错误及内容不当,导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出现结果纠正情形,依申请公开答复内容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着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规范管理。持续优化网站栏目设置,丰富网站资源内容;严格履行信息发布分级审核程序,确保信息内容真实准确;严格执行政务新媒体登记备案制度,加强开办、变更、注销等日常管理;继续做好常态化检查,定期通报检查结果,督促问题单位及时改进。二是持续提升政策解读实际效果。加大对文件起草部门指导力度,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提高解读质量,确保解读内容通俗易懂、解读形式灵活多样。三是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出现的结果纠正情形,均在法定期限内对申请人进行了重新答复。同时积极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作用,对公开申请进行分析研判,提出答复意见,确保答复内容严谨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全区开具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缴费通知书19份,应缴费金额19390元。其中,已履行缴费通知书2份,缴费金额3460元;未履行缴费通知书17份,未缴费金额15930元。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结果为“其他处理”中的“其他”情形14件,为申请人主动撤销申请。

    上一年度未审结的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6件,其中5件最终审理结果为结果维持,1件最终审理结果为结果纠正,已作出重新答复。

    本年度行政复议案件中“其他结果”4件,其中3件为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1件为驳回复议申请。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