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查档内容:
(一)婚姻档案(2006年以前的结婚底档、离婚底档及离婚协议)
1、当事人携带身份证可查询本人在本区民政局办理婚姻手续形成的档案。
2、当事人不能亲自查阅的,直系亲属可以执两人身份证、能证明双方亲属关系的户口本、当事人委托书(应有当事人签字及手印)进行查阅。
3、委托非直系亲属查阅的,应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委托,由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及公证委托书进行查阅。
4、若当事人已亡故,直系亲属可以执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双方亲属关系的户口本、当事人死亡证明进行查阅。
5、非婚生子女查阅继父母婚姻档案,需持有公证委托书,或由公证处公证员持介绍信及工作证方可查询。
(二)知青档案
知青本人持身份证、知青子女持双方身份证和当事人委托书即可查阅其知青档案。
二、查档接待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2:00(夏季2:30)-5:30
周五:上午8:30-11:30
三、查档咨询电话:24223795
四、地址:河东区成林道原工业大学教学楼(七中门口斜对面伸缩门进入后按蓝色指示牌走)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