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和丰富河东区档案馆的馆藏,履行好“为党管档 ,为国守史 ,为民服务”的神圣职责,使档案馆真正成为保存各种重要档案资料的基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天津市档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河东区档案馆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各个历史时期的珍贵档案资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 各历史时期政权机构、革命组织、地方武装、社会组织的档案资料及建国前反映本区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科技、医务、民族宗教、党派等有关文献资料。
(二) 反映本区重大科研成果、名优特产、名胜古迹、历史风貌建筑、著名商标、民间艺术、风土人情、民风民情、传统产品、文物考古等史料、实物。
(三) 历代各种重要的契约、票据、货币及各个特殊时期的报刊、传单、印章等档案资料等。
(四) 编修的记述本区历史面貌的志书、文史、厂史、院校情况等。
(五) 反映本区重大事件或自然灾害的史料、照片等。
(六) 反映本区界域、地形、河流、桥梁等史料。
(七)曾在本区生活工作过的在事业上有突出成就的知名专家、教育家、艺术家、企业家、体坛明星、革命烈士、战斗英雄、劳动模范等历史名人和对社会有突出贡献的杰出人物的有关档案资料。
(八) 反映本区城市建设、群众生活等方面新旧对比的照片、录像等。
(九)建国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来本区视察、出席有关活动的各种文字材料、照片、录音录像带等。
(十) 其他反映国家和本区重要历史面貌的各种文字材料、照片、影像等。
二、征集办法
征集活动以捐赠为主,经区档案馆认定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将入馆保存。凡向本馆捐赠档案的个人,对其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以对其档案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本馆维护档案捐赠人的合法权益。
三、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诚望热心公益事业,关心档案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捐献,并欢迎提供相关线索。
四、联系方法
可通过微信、电话、面谈等方式与河东区档案馆联系。
办公地点:河东区东兴路7号第六大道党政办公区
邮编:300161
电话:24223795
“河东档案”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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