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提出的“四个好、两个服务”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并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时提出的四个“善作善成”总体要求,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河东区档案馆现面向社会各界组织和人士,征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开展反法西斯斗争的相关文书、音像、实物、照片等各门类档案资料,以进一步传承红色基因,凝聚民族力量。
一、征集范围
重点征集:围绕“听军史 悟军魂 传军情”主题,广泛征集、采集展现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自卫反击战等不同时期军人战斗风采的各门类档案。
常规征集:反映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等时期所形成的对河东区具有重要历史价值、教育意义和纪念意义的档案资料。
二、征集内容
(一)文字资料:主要包括个人的回忆录、日记、书信、手稿、官方文件、报告、布告、命令、新闻报道、宣传资料、绘画、漫画作品等。
(二)实物资料:证件证书、题词、地图、牌匾、徽章、胸章、肩章、服装及旗帜、会标、奖牌、工作用品、纪念品、慰问品等。
(三)照片资料:主要包括具有历史价值的老照片等,并附有照片相关文字说明。
(四)音像资料:主要包括录音和视频等。
三、征集方式
(一)自愿捐赠。鼓励单位和个人将所拥有的相关档案资料无偿捐赠给区档案馆,由区档案馆永久保存。
(二)复制。档案所有者不同意捐赠,但同意提供档案资料用于复制的,区档案馆将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复制,原件仍归所有者保管。
(三)口述档案采集。采用面对面专访、座谈等形式,通过文字笔录、有声录音、影像录影记录亲历者、参与者记忆深刻的事件。(需提前预约)。
四、征集说明
(一)提供的档案资料应真实可靠,不存在版权纠纷等问题。
(二)档案资料应尽量保持完整、清晰,无严重破损。
(三)已征集进馆的档案资料所有权归河东区档案馆所有,捐赠者对档案资料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其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
(四)向区档案馆捐赠、提供复制档案资料的单位或个人,档案馆将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河东区档案馆 档案管理科
联系电话:24223795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东区萃缘路(上实仰山小区后原天津工业大学教学楼)
电子邮箱:hdqdag@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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