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和天津市有关定期向社会开放档案的规定,河东区档案馆对馆藏形成满25年,经审查鉴定完毕且符合开放要求的档案,予以向社会公众开放,现就开放档案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放范围
河东区档案馆馆藏2000年形成的河东区属各部门单位在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活动中形成的文书档案,共计26个全宗162卷档案。
二、查阅方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社会组织,持工作证、居民身份证、介绍信等合法证明,办理查阅手续,均可利用开放档案。
2、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利用本馆已开放的档案,须持有关主管部门介绍信,并经本馆同意后,方可利用。
三、联系方式
查阅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00,14:30—17:00(法定节假日及每周五下午除外)
查阅地点:河东区萃缘路(上实仰山小区后原天津工业大学教学楼101室)
联系电话:2422379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