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1号,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新老办法衔接落实,夯实辖区内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基础,督促市场开办者和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落实好主体责任,连日来,河东区市场监管局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多途径、多维度开展宣贯活动。
一是利用新媒体手段进行宣传推广。通过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河东市场监管”平台宣传《办法》的主要内容和主要精神,以覆盖更广泛的受众群体。各市场监管所监管人员在辖区商户微信群中积极转发各大官方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关于《办法》的宣贯信息。
二是举办宣贯会集中开展学习。工作人员对程林里菜市场的市场主办方及入场销售者开展宣贯培训。重点讲解了食用农产品索证索票的要求、60号令的要求以及市场主办方和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的主体责任、法律责任。同时,要求市场主办方和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积极落实《办法》中禁用“生鲜灯”的相关规定,鼓励优先采购具有承诺达标合格证的食用农产品。
三是组织实地检查整治“违禁生鲜灯”。按照市市场监管委的工作要求,提前部署安排,利用新《办法》施行前的过渡期,各市场监管所加大巡查力度,做好宣传引导,引导商场、超市、入场销售者等各类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充分认识“违禁生鲜灯”的危害性和违法性,同时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发挥市场管理者的作用,及时更换合规经营照明灯具(包括灯罩、灯盒等)。
下一步,河东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强化政策宣传,持续开展宣贯培训,使《办法》深入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提高宣传效果,从而进一步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保障辖区内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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