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巩固“上合蓝”成果,积极应对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挑战,近日,河东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查整治工作,有效降低移动源污染物排放,保障辖区环境空气质量。
此次排查聚焦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关键环节,执法人员按照“分片负责、逐点排查”的原则,深入辖区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对机械开展“拉网式”核查。重点检查机械备案登记情况,严厉查处未按规定备案、备案信息与实际不符等违法行为,确保每台机械“身份信息”真实可查、合规有效。同时,细致核验环保二维码及发动机铭牌,严禁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机械施工作业,切实从源头减少污染排放。10月以来,累计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30余台次。
在严格执法的同时,执法人员同步开展普法宣传,向工地负责人和机械操作人员发放明白纸,并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阐明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污染防治的重要性与具体管理要求,引导企业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主动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持续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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