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鲁山道街道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坚强领导下,锐意进取,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投身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之中,现将202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情况
1.事前公开透明。主动公开执法事项、随机抽查事项及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内容包括执法职责、权限、执法人员信息、依据、程序、救助渠道,确保公众对执法行为有清晰了解。
2.事中规范公示。执法行动中,执法人员统一着执法制服,佩戴臂章、胸牌号等标识;执法过程不少于两人,执法人员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作出行政行为时出具执法文书,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依据、权利义务,充分询问其陈述申辩意见。
3.事后及时公开。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上传每日巡查记录单,按照要求时限在各项执法环节完成后及时归集行政执法信息,按时上报“双公示”统计表。
(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情况
1.文字记录标准化。参照执法支队、司法局行政执法文书范本,不断完善文书格式,规范制作执法文书,详实记录执法活动。
2.影像记录全面化。配备执法记录仪,要求执法人员对执法行为进行全过程记录。建立影像记录管理制度,明确使用规范、记录要素、数据存盘等要求。
3.数据归档常态化。完善执法案卷管理制度,在上传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的同时,对案卷进行数据备份,动态更新数据信息。
(三)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情况
街道已成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小组,审核内容涵盖执法主体、执法人员资格、执法程序、案件事实、证据等方面。
二、本年度执法情况
2024年以来,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共下达行政处罚决定107件,罚款金额共计缴纳4.355万元。其中执行简易程序案件85件,罚款金额合计0.695万元,项目为随意倾倒生活垃圾、未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至相应收集容器40件,个体工商户未落实门前“三包”17起,在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17件,占路经营案件4件,随意倾倒建筑垃圾3件,乱贴乱画1件;执行一般程序案件22件,罚款金额3.66万元,结案项目涉及擅自占用道路从事经营活动11件,未经许可擅自设置户外广告设施10件,损害树木花草1件。
三、存在问题
日常性违规行为容易回潮。对于占路经营、店外摆卖、乱泼乱倒等日常性违规行为,由于行政执法资源有限,时间上存在监管盲区。
四、2025年工作计划
继续推行延时、错时执法机制,加大对校园周边、主次干道、农贸市场、露天烧烤、流动摊贩等区域的执法力度,安排执法人员对早、中、晚时段进行重点巡查,填补执法空档,确保城市管理无缝隙。
建立健全市容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制定详细的巡查、整治标准,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引导流动摊贩进入指定区域规范经营,对屡教不改的占道经营行为依法处罚,持续巩固市容环境治理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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