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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东分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来源: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东分局 发布时间:2025-01-20 16:31

2024年,市规划资源局河东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攻坚克难,拼搏奋进,各项行政执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2024年,分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有关要求,在行政许可、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方面依法履职,规范执法。

(一)行政许可

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积极落实“承诺制”审批、“以函代证”“容缺后补”等改革措施,努力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2024年,分局共核发各类审批成果150件,其中《规划条件》13件、《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22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7件、《标准地名证书》7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8件、《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28件、《建设工程档案认可证》6件、《采矿权许可证》8件、测绘作业证1件(3人次)。

(二)行政检查

为充分发挥行政检查“前哨”作用,确保行政检查工作科学、规范、有效,2024年,分局立足职能,制定《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东分局行政检查工作制度》,认真开展行政检查工作,全年共开展行政检查328次,均已按规定及时录入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开展“双随机 一公开”检查9次,检查结果均已按规定公开;针对各类渠道反映的违法线索,及时开展内外业核实,及时反馈检查结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经核属实的违法线索依法予以处置。

(三)行政处罚

2024年,分局立案查处违法案件6件,主要涉及历史遗留公益性项目补办产权证事项,因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市规划资源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以及轻微违法行为免罚要求,对相关行为依法免予行政处罚;在2024年市规划资源局组织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中,1宗行政处罚案卷获评优秀案卷。

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分局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及相关配套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行政处理)决定公开公示相关要求,及时归集案件信息并履行公示程序;对行政执法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理、法制审核、处理决定、送达等进行全过程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由分局公职律师担任法制审核人员,做到“查处与审核”分离,行政处罚(行政处理)决定法制审核率达100%。

三、存在问题

对标提高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有关要求,分局在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提升行政执法队伍水平方面仍有待加强。

四、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分局将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通过专题讲座、交流研讨、案例分析等形式,使分局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本领域法律、法规、规范等,将法治理念贯穿分局行政执法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同时,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我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有关要求,严格落实各项行政执法制度,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努力创新行政执法方式,精准理解和把握自由裁量权基准,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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