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722号建议的答复
吴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天津市叉车总厂输送机械分厂闲置空地改造的建议”的建议,经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研究答复如下:
我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住建委了解情况,妥善处理。
经了解,天津市叉车总厂地块坐落于河东区二号桥街街域范围内,四至范围:东至电传路,南至福庭里,西至核工业理化研究院,北至津塘公路。占地面积约66503㎡(折合99.8亩),现状为空地,现规划为居住、科研、教育用地。天津市土地整理中心于2003年对该地块实施收购整理工作,目前该地块现状为空地,并由市土地整理中心进行管理。
经区住建委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属单位即市土地整理中心沟通,市土地整理中心已按照相关要求对该地块进行日常管理并开展打草及控尘苫盖等相关工作。市土地整理中心表示将继续加强该地块的安全管理等工作,并正在与规划等相关部门研究该地块的规划情况。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2019年4月12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河东区人民政府 022-24213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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