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市内六区高端服务业集聚发展的指导意见》(津政办发〔2019〕11号)文件精神,促进河东区高端服务业创新集聚发展,加快形成与现代化大都市中心城区地位相适应的服务经济体系,把河东区建成金融商务商贸聚集区、科技研发服务引领区、历史文化创意特色区、创新创业生态宜居区,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二、主要内容
《意见》整体上遵循《天津市河东区产业发展规划纲要》(东党办〔2019〕3号)的“3+3+3”产业体系及“一带双核四片区”产业布局,对高端服务业集聚发展进行了谋划。《意见》分四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到2022年,第三产业占GDP比重保持在90%以上,其中金贸产业比重保持在50%以上,房地产业比重控制在10%以下,新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比重进一步提升;税收亿元楼宇、各类科技园区、文创街区规模总量和质量效益进一步提升,为实现《天津市河东区产业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到2025年“再造一个新河东”目标,打下坚实基础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第二部分,产业定位。全面落实《天津市河东区产业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3+3+3”产业体系,对新金融、高端商业、文化创意、智能科技、绿色环保产业、智慧健康养老产业、总部经济、产融发展等9个方面确定了发展路径、具体导向,并明确了责任部门。
第三部分,空间布局。优化“一带双核四片区”空间布局,分别对海河东岸城市品位展示带、高端商务商贸增长核、都市产业增长核、十一经路-音乐学院片区,大直沽-富民路片区,津滨大道片区,东新街-卫国道片区提出了规划建设安排,并安排了一批产业项目。
第四部分,组织实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夯实项目支撑、强化招商统筹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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