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介绍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2021至2025年,是河东区全力推进“四个之区”建设,奋力谱写社会主义现代化品质活力区新篇章的关键五年。为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推动新时代河东区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再上新水平,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结合河东实际,制定了《天津市河东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二、重点任务
《天津市河东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共由11个部分组成,提出37项工作举措。
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及总体要求。
第二部分是提高政治站位,巩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共2项工作任务,主要包括:1.始终坚持党委领导作用。2.持续狠抓考核评价和督察落实。
第三部分是持续完善优化,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共2项工作任务,主要包括:1.健全完善政府组织结构。2.不断优化政府行政职能。
第四部分是提升服务能力,打造优质一流营商环境。共4项工作任务,主要包括:1.大力推进简政放权。2.提升公正监管水平。3.全面优化政务服务。4.构建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第五部分是狠抓“四项建设”,持续推进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共4项工作任务,主要包括:1.深化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2.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建设。3.狠抓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建设。4.强化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
第六部分是严格程序规则,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体制机制。共4项工作任务,主要包括:1.认真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2.强化依法决策意识提升法治能力水平。3.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4.强化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
第七部分是强化“五个提升”,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共5项工作任务,主要包括:1.提升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效能。2.提升街道综合执法人员素质能力。3.提升重点领域执法水平。4.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5.提升行政执法满意度。
第八部分是聚焦诉源治理,构建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化解调处新格局。共4项工作任务,主要包括:1.完善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2.扎实做好行政调解工作。3.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4.全面提升行政应诉质效。
第九部分是坚持科技引领,建设智能高效的数字化法治政府。共3项工作任务,主要包括:1.构建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2.强化政务信息资源有序开放共享。3.全面推进“互联网+”监管。
第十部分是持续用力见效,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共4项工作任务,主要包括:1.有效发挥政府督查作用。2.有效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和制约。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4.全面提升整体监督效能。
第十一部分是推动夯基赋能,汇聚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强大合力。共4项工作任务,主要包括:1.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促提质增效。2.狠抓法治政府建设能力提升。3.打造高素质法治政府建设人才队伍。4.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突出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单位根据部署要求,统筹谋划好各项法治建设重点任务。牵头部门负起牵头抓总责任,建立健全重点任务协调推进机制,把握好时间节点和原则标准;各责任部门及时对标对表,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二是加强分工协作,聚焦重点突破。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挖掘各项工作新亮点,补齐短板、锻造长项,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确保重要目标如期实现。同时,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推动建设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法治政府。
三是加大监督力度,确保任务落实。通过协调督办、实地督导、重点攻坚等方式,强化清单式、项目化管理,定期掌握全面情况,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并研究具体措施,实现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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