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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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河东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晨光楼50号楼定向安置住房销售价格的批复
索   引  号 :
11120102000144848M/2025-00002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河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东发改〔2025〕27号
主    题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物价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河东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晨光楼50号楼定向安置住房

销售价格的批复


天津市河东区东美安居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晨光楼50号楼定向安置住房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经审核,你公司在河东区向阳楼三号路东地块承建的晨光楼50号楼定向安置住房,其销售价格为政府指导价。销售住宅建筑面积3689平方米,可按平均每平方米不超过4443元自行安排楼层、朝向差价。最高售价不得超过每平方米4887元,下浮售价不限,楼层、朝向差价按整幢(单元)增减的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确定。

住房销售价格应在销售场所实行明码标价。在标示的售房价格之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国家规定的代收代缴税费除外)。

销售价格解释权为:天津市河东区东美安居建设有限公司。对安置对象做好解释,并做好相关工作。



天津市河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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