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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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河东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河东区教育局2018年防汛工作预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020001449957/2020-00004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河东区教育局
发 文 字 号 :
东教发〔2018〕8号
主    题 :
教育\基础教育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各基层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市、区防汛指挥部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承担的防汛抢险任务和实际情况,主动应对可能发现的洪涝灾害,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制定《河东区教育局2018年防汛工作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3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河东区教育局2018年防汛工作预案

    根据市、区防汛指挥部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承担的防汛抢险任务和实际情况,主动应对可能发现的洪涝灾害,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制定《河东区教育局2018年防汛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市防汛指挥部和区委、区政府的具体工作要求,认真执行《防洪法》和《防汛条例》,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切实加强管理,全面提高我系统抵御突发汛情的应变能力,确保学校和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配合各街道做好淹泡居民的转移安置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河东教育全面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教育局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防汛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及防汛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组  长:郑若兴

    副组长:邵长森 于 曦 陈立萍

    成  员:各行政科室及后勤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同志    

    联络员:钟  进

    

    三、工作措施

    (一)教育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及所属职能部门负责传达贯彻上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学校安全及防汛工作的指示精神,加强与上级和系统内部联络工作,强化对全系统防汛工作的监督检查,完成防汛必要的物资储备,组织并指导各学校、幼儿园等单位做好防汛工作,开展校舍建筑及燃气、用电等设施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开展防汛知识宣传教育,指导学校汛期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工作,提高防汛工作和师生自救互救能力。制定群众安置转移学校保障方案和防汛工作预案,建立防汛应急组织,开展防汛应急演练。指导配合各分指挥部(街道办事处)确定群众安置学校点位,确保各项基本生活设施完好。根据雨情、汛情和上级指示精神,视情作出停课或调课决定,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加强学生的教育管理。

    (二)各基层及相关单位工作职责

    1.健全组织机构,制订切合实际的防汛应急预案,明确职责,明确分工,分解任务,责任到人。做到防汛物资提前安排,汛期校内自保自救工作提前部署到位,落实人员和物资的双保障。

    2.加强校舍管理,实行汛前检查。各单位要根据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关于封闭、停用危房的要求,做好校舍的检测、维修工作。切实加强校舍及燃气、用电等重要部位和环节的重点检查和监控,发现异常情况,要采取果断措施并及时向后勤管理服务中心报备,及时消除校园安全隐患。

    3.加强对师生防汛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宣传防汛的基本知识,开展防汛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提高全校教师的防汛工作能力和学生的自救互救能力。

    4.强化资产管理,加强保卫工作。暑假前各单位要将贵重仪器、设备、化学药品、图书等物品转移到安全地点,统一保管。要对校内电器、设备等进行检修,管理好危险品,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5.坚持值班制度,畅通通讯渠道。各单位要建立防汛联络网,保证值班电话昼夜畅通(区教育局防汛工作值班电话022-24127787)。汛期内各单位主要领导如因故离津,出行前需到局办公室、组干科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市。

    6.根据区政府的安排,我系统部分单位承担汛期居民避险接待工作。凡有接待任务的单位,要主动配合所在街道办事处,做好人员安排,制定接待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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