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以及《天津市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6年—2020年)》《市教委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化办学的实施意见》(津教委〔2017〕35号)等文件精神,为促进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化全市基础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在“河东区小学教育发展协作校”实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小学教育协作体合作交流建设机制,进一步改革区域管理模式, 进一步拓宽均衡发展的思路,进一步提升教师整体专业能力水平,确保教育协作校工作的质量和效益,推进小学“学区化办学”进程,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教育部、市教委的部署要求,本着“巩固已有成果、完善相关制度、促进教育公平”的工作思路,创新办学体制机制,加强校际交流合作,进一步完善小学学区化办学制度,加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力度,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名学生,促进我区小学高水平均衡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与因地制宜相结合。区教育局在区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区域优质教育资源布局,对我区小学学区化办学作出整体规划,明确学区发展目标,推动实践创新。同时,根据本区实际情况及区域内各学校的教育现状,因地制宜地制定学区管理办法,保障协作体间资源相对均衡。
(二)坚持协同推进与聚焦内涵发展并重。要努力打破校际壁垒,通过多校协同、优势互补,不断缩小校际差距,实现学区内各学校硬件设施、课程资源、人力资源的协作与分享,促进校际间先进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的深层次开放交流;通过学校之间、学校与社区之间的合作创新,不断生成新的优质教育资源;全面提升学区内各学校教学管理、课程建设、课堂改进、教师研训、学生活动、学校社会联动、特色创建、质量考核、学校文化生成等工作水平,进而促进内涵建设,不断提升教育品质。
(三)坚持学区化管理与尊重学校创新相结合。各校要在区教育局的指导下,根据学区内学校的现状,强化学区化管理机制改革,形成学区特色;同时激发每一所学校的办学活力,引导各小学根据本校的实际及学校的文化特质,在学区化办学中创造性地推进各项工作,不断培植和提升学校的教育品质。
三、发展目标
优化小学教育协作体构成,推进学区化办学进程。学区内学校以平等互助为原则,以协同发展为目标,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在盘活资源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各校的优势,让学区内的先进教育理念、典型管理经验、优秀骨干教师、优质教育资源在区域教育教学中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学区内各校以教师协作交流为契机,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在教育教学、教科研和教师培养等方面交流互动中,达到信息共通、活动共行、共同发展的目的。通过深入推进学区化办学,深入研究区域办学管理模式,进一步提高每一所学校的办学水平,进一步缩小校际的差距,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使每一所学校都得到发展,整体提升办学效益和质量,让学区化办学逐步为区域资源配置、教师灵活调配、学区招生调整、教师有效教研、学区特色发展等服务。
四、学区构成调整
为了更有利于小学学区协作体工作的开展,便于合作与管理,现将学区化办学协作体重新调整如下:
第一协作体:互助道小学、友爱道小学、中心东道小学、
二号桥小学、福东小学、松竹里小学
第二协作体:一中心小学、六纬路小学、街坊小学、
大桥道小学、翔宇小学
第三协作体:实验小学、缘诚小学、东兴小学、
第二实验小学
第四协作体:香山道小学、嵩山道小学、盘山道小学、
丽苑小学
第五协作体:前程小学、二中心小学、常州道小学、
益寿里小学
互助道小学、一中心小学、实验小学、香山道小学、前程小学为学区协作校的组长校,校长任组长;其他单位为成员校,校长任副组长。
五、工作内容
(一)进一步优化小学教育优质资源配置,完善招生入学制度。区教育局按照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科学、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依法依规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升覆盖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切实促进教育公平。做好小学办学资源建设调研工作,综合考虑区域内常住人口规模、变化趋势、学龄人口变化,以及人口密度、地理环境和中小学空间分布现状等因素,超前规划,做好教育资源合理配置,切实保障适龄儿童享有相应的公办学校学位。同时,要科学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因地制宜地做好各学区整体规划布局及学区内优质资源配置,构建有利于整体提升学区教育品质的生态环境。逐步建立小学学区协作体内生源合理调配机制,依据相对就近的原则对小学学区协作体内的学校生源进行合理调配,保证优质教育资源的充分合理使用。
(二)推进校长办学理念、学校文化建设的进程,逐步构建学区办学特色。加强学校行政干部在学校管理、文化建设、特色办学、质量提升等方面的借鉴、交流与合作。各学区成立以组长校牵头,成员校校长、副校长、全体教师共同参与的研究共同体,制定年度规划,设计活动内容,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责任目标。小学学区协作体要积极探索新型的区域管理体制,建立硬件资源、软件资源、人力资源的交流与共享机制,进一步加快小学现代化均衡发展步伐。
(三)推进骨干教师流动,发挥名师专业引领作用。按照“梯次合理、结构优化、分布均衡”的原则,优化学区内骨干教师资源配置。通过骨干教师顶岗任教、特需教师配送等形式,鼓励骨干教师合理流动,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学科基地建设、联校教研、师徒结对等方式,建立优秀教师引领下的教研一体化的学区化培训制度,促进教师队伍的专业发展。绩效考核、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应向在学区内流动的骨干教师倾斜。发挥“名师工作室”“特级教师工作室”在学区内的专业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四)加强学区内跨校联动教研,强化学区化联合教研与质量监控。要下大力气搭建学区内跨校教研网络,在学区内建立校际联动制度,并经常性地开展全员教学研究活动,相互学习借鉴。在教研内容上,针对免试就近入学后的学情,充分尊重学生发展的差异性,从教学内容、授课形式、学习策略、作业布置、评价方法、质量监控等方面加强学区内的联动研究,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益。通过学区内跨校教研,有效促进学校教师业务提升。
(五)促进优质课程资源共享,探索学区办学特色。在高质量实施国家课程的基础上,集聚学区内各成员学校以及社区的课程资源,建设具有学区化特点和地域特色的优质课程开发、共享、配送机制,丰富学生学习经历、培养学生基础素养。加强信息技术与学科融合,发挥信息平台在国家与我市“一师一优课”优质资源以及校际课程资源共享、教育教学研究、质量监控和素质评价等方面的作用,拓展教师教学、学生学习时空,关注差异,尊重选择,优化教学环境。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教委将学区化办学作为基础教育综合改革重点项目予以推进。区教育局也将其作为年度工作重点加以落实。各校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密切配合,抓好落实,要结合区域教育实际,制定推进学区化办学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明确目标任务、主要举措和时间表、路线图,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学区化办学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落实到位。区教育局在区政府领导下,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学区化办学的设点布局,重点解决学区化办学中的难点问题。
(二)优化、完善制度建设与管理机制。要切实完善与创新保障学区化办学运行的章程和管理制度,充分调动成员学校和广大教师参与学区化办学的积极性、能动性。要在管理经验辐射、课程资源共建、优质师资流动、教育科研互通、校舍场地资源共享等关键环节下功夫,既保障学区整体质量提升,又充分发挥学区内各校的办学特色。要积极探索建立“区管校聘”机制,对学区内教师进行整体管理,制订学区内骨干教师流动办法,健全流动教师绩效考评制度。要切实保障学区内学校骨干教师的流动,形成骨干教师流动机制。组长校要承担帮带的职责,开展优秀教师定向交流,形成教师定期交流制度。各小学学区协作体有计划地组织优秀教师、名师、特级教师主持协作体的校本研修活动,为协作校教师在备课、讲课、教研、科研等方面给予示范指导、培训辅导。
(三)不断强化专业支撑。区教育中心小学教研和科研部门要强化学区化办学相关问题研究,要深入学校指导各学区的教研与科研活动,设计和开展以学区为平台的各类教研和科研活动,引导学区提升内涵。
(四)加强督导检查与绩效评估。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学区化办学工作纳入督导范围,同时,要开展学区化办学绩效评估,积极探索以学校发展性评价为基本依据,制定学区化办学考核指标,整体评价学区的办学情况,将学区化办学成果纳入小学教学评估体系。区教育局相关科室及教研部门根据各小学学区协作体的工作安排,定期深入学校,主动参与积极引领学区协作体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确保学区协作体工作的质量与效益。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要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并系统解读学区化办学各项政策;同时,要坚持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对学区化办学中涌现出的“家门口的好学校”,以及推进学区化办学的典型经验及时进行总结和宣传,引导和动员全社会理解、支持学区化办学,同时方便广大家长为孩子选择适合的教育。
2018年3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