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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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河东区教育局关于2016-2017学年度暑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020001449957/2020-00019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河东区教育局
发 文 字 号 :
东教发〔2017〕24号
主    题 :
教育\基础教育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机关各科室、各基层单位:

按照市教委安排,2017年暑假放假时间自7月10日(周一)开始,下学期开学时间为8月28日(周一)(幼儿园暑假实行轮休制,按照有关要求自行安排)。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学校干部教师加强学习

各学校要在暑假前集中组织党员教职工通过党支部集体学习和自学等方式,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贯彻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保证暑假期间党员思想政治学习不间断。要精心组织全体教师通过集中培训、在线学习等方式,积极开展业务研讨和学习,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

二、切实落实安全管理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各基层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学校党政主要领导作为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执行教育部下发的《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的具体要求,认真履行安全岗位工作职责。要确保“一键式”报警设备、红外线报警设备、视频监控设备、消防设施设备正常有效,做好防火工作,保证安全出口、安全通道畅通。

2.加强防汛工作,预防次生灾害。暑期正值我市主汛期,各基层单位要对本单位防汛工作进行一次自查,自查重点包括校舍,特别是老校舍、院墙以及建筑物的防雷设施和电力设施,防汛领导机构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防汛应急预案是否制定,防汛队伍是否健全和经过演练,防汛物资是否做好储备,值班值守情况是否责任到人,重点防汛部位是否落到部门,防汛薄弱环节是否有预案应对等。

3.要健全完善应急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加强针对极端天气的预报、预警、预防工作,认真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和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落实极端天气下的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做好信息搜集、分析、研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及时稳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4.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暑期正值食物中毒高发期和诺如病毒易发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学校领导要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监管,严把关键环节,排除一切隐患,加强食堂管理,为新学期开学做好准备。要提升保障食堂供餐水平,确保设施设备的卫生安全,对操作间设备设施及洗碗机、餐具、冰箱、冷库、储物柜等进行彻底清洗、消毒和保洁,对食堂公共区域、操作间、售饭间、库房以及卫生死角进行彻底清洁,存在问题的,要利用暑期合理规划食堂布局,进行提升改造。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少数民族师生饮食服务,在现有独立操作间、专人操作、专用餐具、专用就餐区、专用标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管理和监控。做好暑期在校学生传染病防控及疫情报告工作。

5.利用暑假期间,加强对隐患问题的整改。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暑假时间,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重点检查校园电器线路、实验教学用危化品安全管理,及时修复损坏的教学仪器设备,防止新学期开学后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对本单位的安全隐患问题,抓紧时间进行整改。制定计划、分步骤利用暑假落实《天津市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建设标准细则实施方案》的相关软硬件建设内容,对平时不能施工的项目抓紧时间进行施工,开展施工建设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安全。

三、面向中小学生搞好安全教育

在暑假之前,各学校要开展安全教育,将暑期安全重点提示以主题班会、家长会、告家长书、校园网、微信发送等形式,告知每一位学生及家长,对学生及家长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教育学生遵守安全规范,远离危险场所,规避安全风险,提高心理健康水平。结合“十防”的要求和市教委《关于做好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的预警通知》(津教委安函〔2017〕18号)、《关于开展教育系统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的通知》(津教委办〔2017〕67号)及《市教委、市交管局致家长的一封交通安全信》要求,开展交通法律法规、爱路护路、食品卫生、夏季防雷电、消防安全、防溺水等安全知识以及预防自然灾害等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到河塘湖泊、水库及施工积水场地游泳、戏水,防止溺水事故。发现溺水人员要科学施救,量力而行,及时报警。提醒家长和学生拒绝乘坐无运营资质、无牌无证、超载超员的车辆,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出行。

安全使用家用电器和灭蚊灭虫器具、药品,防范火灾事故和中毒事故。雷雨灾害天气谨慎外出,科学避险,远离危险区域。外出旅游要遵守旅游景区安全提示,按照景区规定线路文明旅游。要做到拒绝前往无安全人员、无规定路线的未开发野山野水地点旅游。遇到紧急事故及时报警,做好自防自救,为救援人员争取时间。

各学校要根据《市教委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的通知》(津教委办〔2016〕144号)要求,将消防安全常识教育内容纳入日常教育培训计划和授课大纲中,利用暑假,普遍开展以“开学消防安全第一课、开展一次逃生疏散演练、参观一次消防队站或科普教育基地、完成一次假期家庭消防作业”为内容的“四个一”活动。

要结合“五尊五不五远离”和“新五不”,要求学生在校外自觉践行中小学生守则、日常行为规范,假期要坚持正确、合理利用网络资源,不进入不健康的社会场所,自觉抵制不良文化的侵袭。结合区文明办《关于宣传践行<天津市民文明公约><天津市民行为守则>的通知》(东文明办〔2017〕8号)要求,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践行活动,引导学生、带动家长自觉争做文明市民。班主任要全面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和表现,特别要关注学业有困难、心理有问题、身体有疾病、人际交往不和谐、家庭生活困难等重点学生的状况,主动做好思想教育与困难帮扶,有效防止各类极端事件的发生。

四、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假期生活

要根据市文明办、市教委《关于举办“天津市第十五届中小学生空中阳光夏令营”的通知》要求,积极组织中小学生在网上参加以“做文明使者,当好东道主,喜迎十九大”为主题的空中阳光夏令营活动。各校要利用假期积极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引导广大中小学生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倡导学生积极参加保护生态环境实践活动。各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科普活动,指导学生在家长带领下围绕学习、生产、生活中的科学发现和小发明小创造,开展科学调查体验和创意设计活动。同时各学校要指导督促家长依法履行监护责任,为孩子营造安全健康和谐的家庭生活氛围,带领孩子亲近自然,参观游览,锻炼身体,阅读经典,积极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度过一个愉快、平安、有意义的暑假。

要利用假期继续开展“弘扬华夏文明  传承津沽文化”主题教育活动,以“天津建筑文化”为主题,要求学生通过读书、网络、社会实践等多种途径了解天津历史文化与发展,加深广大学生对家乡和中华传统文化的热爱。鼓励学生积极参加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和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联合举办“第二届全国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暨防溺水知识网络竞赛”活动。开展“迎全运”劳动实践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实践活动,和家长共同清扫居住区周边的环境卫生,为迎接全运会召开做贡献,增强劳动观念,培养劳动技能。要科学合理组织安排校运动队训练,如遇特殊天气情况,各校自行掌握训练时间、训练次数,确保安全。有参加市级体育比赛任务的学校,要做好参赛各项工作,安全、有序参赛。

五、做好假期学前教育工作

暑假轮休期间,各幼儿园要继续认真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天津市幼儿园一日生活指南》,认真学习《天津市幼儿园保教质量规范》并做好相关培训工作,合理安排幼儿在园生活,丰富教育活动和内容。要严格落实晨午检制度,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确保校(园)疫情网络畅通,假期如有疫情发生要及时报告。要合理安排幼儿食谱,保证膳食质量和食品卫生安全。要加强幼儿及教师安全教育,防止意外事故发生。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要做好后勤物质保障,为教学一线、幼儿做好服务。要充分利用假期开展师德教育、读书学习及岗位培训,为新学期做好准备。有工程建设任务、需提前放假的单位,要妥善做好家长工作。

六、认真落实“减负”工作规定

要认真贯彻市教委关于“减负”工作的有关规定,加强督促检查,坚决纠正侵占学生休息时间集中补课的违规做法。要按照市教委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教委〔2016〕30号)的要求,坚决杜绝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严格执行廉洁从教要求。同时,加强暑假作业的指导,切实保证师生充分休息。放假期间,未经主管部门许可,各单位不得组织大型集体外出活动。

七、严格值班制度,落实岗位责任

各校在暑期期间,要切实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并安排专人值班,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预案,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处置,按程序及时逐级如实上报。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认真履行请示报告制度,遇到紧急、重要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确保信息畅通,决策准确、指挥灵敏。暑假期间,各单位要安排专人每天查看教育局OA办公系统和电子邮箱,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制度。

全区各中小学干部和教师于8月22日上班,并认真做好开学前的各项活动准备,以保证新学期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 天津市中小学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行政历;

          2. 天津市中小学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行政历。    



                                                                                                                                                                                                2017年6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天津市中小学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行政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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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于2017828日(周一)开学,2018129日(农历腊月十三,周一)放寒假。本学期教学周22周,工作日110天(含节日5天),公休日44天。

附件2   

天津市中小学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行政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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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于2018226日(农历正月十一,周一)开学,201879日(周一)放暑假。本学期教学周19周,工作日95天(含节日3天),公休日3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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