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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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表彰2016年度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先进单位的决定
索   引  号 :
1112010200014504XG/2020-00002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河东区司法局
发 文 字 号 :
津东司发【2017】3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其他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关于表彰2016年度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先进单位的决定


区属各律所及基层法律服务所:

    2016年,河东区法律援助中心充分发挥职能,积极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我区各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大力支持,办理238件援助案件,其中典型案例已刊登在天津司法行政网、天津政法报、天津日报今日河东等版面,为树立典型,激励先进,弘扬正气,激发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积极性,决定授予以下十个单位为2016年度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希望受表彰的单位要珍惜荣誉,继续发扬艰苦奋斗、开拓创新、无私奉献的精神,一如既往地支持我区法律援助工作,为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作出新的贡献。

  先进单位:

  1、天津宝砚律师事务所

  2、天津宁一律师事务所

  3、天津碧钧律师事务所

  4、天津才高律师事务所

  5、北京炜衡(天津)律师事务所

  6、天津津信达律师事务所

  7、天津安瀛律师事务所

  8、天津立德律师事务所

  9、天津允诚律师事务所

  10、天津市河东区148专线法律服务所


                                        河东区司法局

                                        2017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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