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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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0200014504XG/2020-00005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河东区司法局
发 文 字 号 :
津东司发〔2020〕1号
主    题 :
司法行政\政府法治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行政执法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做好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行政执法工作,现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


河东区司法局

2020年3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

控期间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落实“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行政执法职能作用,坚持依法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做好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行政执法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这场硬仗,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期间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各行政执法单位、各街道办事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做好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增强风险意识、责任意识、紧迫意识,积极履行行政执法职能,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执法能力,克服麻痹侥幸思想,全面加强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各项行政执法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二、用好用准疫情防控相关行政执法依据

要在法治的轨道上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切实做到依法执法、依法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天津市人民政府加强野生动物管理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查处危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行为。公安、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城市管理、规划和自然资源、网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采取清单、指引等多种方式,明确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违法行为种类、义务条款、执法依据条款等,指导本系统执法依据的适用。

三、持续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工作

区卫健委要依法督促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医疗救治、样本采集和信息报送等工作。规划和自然资源河东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做好野生动物管理、取缔非法活禽销售,严禁野生动物交易。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市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和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河东分局要依法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依法严厉打击侵犯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医疗秩序行为,协助有关部门依法落实信息追踪、隔离措施,依法处置各类抗拒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稳定。强化宣传曝光,抓好典型案例的指引示范作用,力争达到“曝光一起、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梳理执法依据、优化执法程序、规范法律文书,确保执法行为法治化、规范化、透明化。在严格执行区委、区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的同时,不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保障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在严格遵守法定程序的前提下,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情节、危害等因素,从快从严查处。严格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建立健全执法风险化解和处置的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化解矛盾,避免造成社会负面影响和舆情。执法过程中要注重对执法证据的收集记录,并做好相关证据保全工作。应加大对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力度,发挥本单位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执法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应加强对行政执法案卷的归拢工作,及时将案件信息上传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各单位要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应诉的准备工作,对于确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按照法定期限进行举证答辩的或参加庭审的,应及时与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进行沟通,积极配合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的工作安排。

五、加强信息沟通和执法协助

加大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加强排查数据和执法信息共享、案件协查协办和执法力量联动,做到执法线索互转、证据互认、结果互通,提高执法效率,避免重复执法。实行“战区制、主官上、权下放”,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落实“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形成联合执法链。完善将行政执法中查办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工作机制,对涉嫌犯罪的严格按照《河东区两法衔接案件移送制度》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坚决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降格处理等现象发生,形成依法打击违法犯罪合力。

六、加强各项执法保障措施和宣传

各行政执法单位、各街道办事处要合理调度执法一线疫情防控力量,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健康关注。全面梳理疫情防控工作涉及的法律法规及为应对疫情、复工复产制定的各种制度措施,为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法提供准确的执法依据、程序。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公益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解读政策措施,推广防控工作经验做法,开展舆论引导,回应社会关切,在全社会营造坚定信心、全民抗击疫情的积极氛围,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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