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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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河东区审计局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 :
11120102000145031Q/2020-00010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河东区审计局
发 文 字 号 :
河东审〔2018〕11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其他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为进一步健全审计机关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落实普法责任,做好普法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731号)、《审计署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审法发〔201724号)和《天津市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津党办发201751)、《天津市审计局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局审计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审计机关普法职责任务,健全工作制度,加强督促检查,不断推进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努力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全面依法治国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普法工作与依法审计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审计监督、质量控制、问题整改等审计工作全过程。在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过程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在履行好内部普法责任的同时,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提高审计人员法律素质,增强社会公众对依法审计的认识水平和法治意识。

——坚持条块管理与密切协作相统一。普法宣传实行上级部门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坚持完善分工负责,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机制,形成普法工作合力。

——坚持问题导向与注重实效相兼顾。立足审计机关实际,针对审计工作特点和存在的问题,创新普法理念、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积极推动各项普法责任的落实。

——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学习并举。做好日常法治宣传教育,结合审计职能特点,围绕热点、难点问题,突出重点领域、重要时段和重点人群开展普法学习,扩大普法宣传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坚持精准实施与创新发展联动。针对被审计对象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法律法规政策等问题,提供精准高效的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创新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打造普法品牌,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二、职责任务

(一)建立普法责任制。

坚持把普法宣传作为推进法治机关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总体布局。建立健全普法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按照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制定本单位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做到与审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二)明确普法内容。

1.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大意义。聚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全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聚焦5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和发生历史性变革;聚焦作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等重大政治论断的深远影响;聚焦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的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是深受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拥护和信赖的领导集体;聚焦习近平总书记是全党拥护、人民爱戴、当之无愧的党的领袖等重点,全面准确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

2.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其基本观点、思想精髓和核心要义,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审计机关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3.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学习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体和政体、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三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宪法及相关法律关于审计监督的各项规定,促使审计人员进一步牢固树立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全面履行宪法赋予审计机关的神圣职责。积极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在国家宪法日、重点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时间节点,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充分展示审计机关普法学法用法工作成效。

4.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增强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突出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5.深入学习宣传与审计机关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深刻学习领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审计署关于加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重点学习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家审计准则等审计法律法规,增强审计人员依法履职能力;继续加强民法总则、合同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网络安全法、国家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各专业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增强审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不断提高安全意识、保密意识和法治化水平。

(三)推动全员学法用法。

1.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司发〔20164号)和《天津市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津法建办联发〔20165号),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逐步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档案等制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要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高不高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之一。

2.不断加大法治教育培训力度。完善日常学法制度,抓好对新颁布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的学习培训工作,结合审计人员不同岗位需要,运用多种方式,推动经常性学法不断深入。加强对审计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考试考核,把法治教育作为审计人员初任培训、业务培训的必训内容。

3.着力提高审计人员依法审计能力。要强化审计人员法治意识、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真正做到审计程序合法、审计方式遵法、审计标准依法、审计保障用法,作为法治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教育引导审计人员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正确处理依法审计与实事求是的关系,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和造成的后果,在依法进行审计定性判断时,要确保符合中央精神和重大改革方向,客观审慎地作出结论和处理,自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发展大局。

4.推动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深度融合。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教育引导审计人员按照“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的要求,牢固树立“严格依法、正直坦诚、客观公正、勤勉尽责、保守秘密”的基本审计职业道德。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深入挖掘审计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先进典型和好的做法经验,宣传审计人员良好的家庭、家教、家风,形成催人奋进的强大动能,切实发挥道德教育和党性修养在依法审计中的重要作用,为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凝聚力量。

(四)加强审计实施过程普法,推进审计法治化建设。

各审计组要结合实施的审计项目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做到“四个必普法”,即进点审计必普法,充分利用进点会向被审计对象宣传审计法律法规和审计机关的职责权限,使其了解自身在审计过程中拥有的权利、应当履行的义务和违反审计法律法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增强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并监督审计人员依法审计的意识做到“听法知责”;执法过程必普法,在审计过程中,要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充分向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详细阐释审计执法依据、释法说理,促进被审计单位提高法治意识,做到“释法明责”;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必普法,针对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人员提出的意见,阐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法服人,做到“依法督责”;整改落实必普法,全程跟踪整改,对于不整改、整改不力、屡查屡犯的提出问责建议,做到“执法问责”。

完善审计工作制度体系。加强审计业务质量管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按照市审计局的要求适时建立审计结果公告和落实干预审计工作行为登记报告制度,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领导。

局党组对全面推进法治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充分认识普法责任制在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把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审计机关工作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及时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人员、经费、物质保障,为普法工作开展创造条件。

(二)狠抓责任落实。

坚持问题导向,研究切实可行的解决路径,扎实落实普法责任制,努力提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水平,确保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三)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

在巩固宣传栏等基础宣传阵地的同时,依托新媒体新技术,针对不同需求和实际问题开展普法,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利用微信公等媒体开展法治宣传,自觉履行普法责任,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2018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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