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好新时代各项工作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七五”普法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义重大。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指示,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全面贯彻落实市审计局、区政府“七五”普法决策部署,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以大力开展宪法宣传教育为重点,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推动法治实践为主要任务,切实增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一、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增强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突出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把宣传好、实践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抓紧抓实。以推进法治宣传为抓手,真正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增强维护以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二、大力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在全局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党中央决定对宪法进行修改的重大意义,引导全局干部充分认识我国现行宪法是一部符合我国国情的好宪法。把学习宣传宪法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 引导全局深化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理解。大力宣传我国宪法的基本内容和地位作用,大力宣传我国宪法实施的重要成就。
三、将普法宣传与工作实际相结合深入学习宣传与审计机关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
在深刻学习领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审计署关于加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结合实际工作,重点学习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家审计准则等审计法律法规,增强审计人员依法履职能力;继续加强民法总则、合同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网络安全法、国家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各专业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审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不断提高安全意识、保密意识和法治化水平。
四、适时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充分利用“12348天津法网”和“天津掌上12348”,用好法治宣传教育信息化平台。
二是,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积极参加年度法治人物推荐评选工作。
三是,在日常审计工作过程中,做好 “以案释法、析理”,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是,创新模式,做好宪法普及宣传工作。一是在局电子显示屏和宣传栏窗开展宪法、法律知识专题宣传。二是利用微信等形式,通过审计执法交流群在全局审计人员中宣传宪法知识。
五、推动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深度融合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的重要论述,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教育引导审计人员按照“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的要求,牢固树立“严格依法、正直坦诚、客观公正、勤勉尽责、保守秘密”的基本审计职业道德。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深入挖掘审计人员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先进典型和好的经验做法,宣传审计人员良好的家庭、家教、家风,切实发挥道德教育和党性修养在依法审计中的重要作用,为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凝聚力量。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局党组对全面推进法治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司发〔2016〕4号)和《天津市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津法建办联发〔2016〕5号),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逐步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档案等制度,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要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高不高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之一。
(二)坚持每周五定期自主学法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强调学法用法日常化。一是,坚持领导班子学法制度和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带头讲法等制度,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二是,进一步完善审计人员每周五自学法律制度,切实提高审计人员法律素养和审计法律法规运用水平。
(三)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
在巩固宣传栏等基础宣传阵地的同时,利用微信等媒体开展法治宣传,自觉履行普法责任,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例进行以案说法,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四)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
充分认识普法责任制在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把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严格按照中办国办、审计署、天津市委和市审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普法规章制度,加强分类指导,使普法对象自觉遵法守法,学法用法,自觉遵守和维护审计法律法规,崇尚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五)认真做好“七五”普法(中期)自查工作
开展“七五”普法中期自查,认真总结“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查漏补缺,确保“七五”普法规划得到全面落实。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