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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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商务领域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告知书
索   引  号 :
111201027354762612/2026-00002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河东区商务局
主    题 :
司法行政\法治宣传;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关于商务领域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告知书


各商务商贸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平安祥和洁净的节日氛围,现就商务领域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禁燃禁放禁销禁储禁运范围

天津市河东区内所有商务活动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商场、超市、商业综合体、农贸市场、住宿餐饮场所、加油站、仓储物流企业等,以及上述场所周边安全距离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

二、商务企业及商户责任义务

(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各商务企业及商户要充分认识禁燃禁放禁销储运烟花爆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自觉抵制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二)加强内部管理

1.全面排查清理:立即对本企业、商户经营场所及周边区域进行全面排查,清理现存各类烟花爆竹产品,确保无违规储存、销售情况。对排查出的烟花爆竹,要主动上交至属地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不得私自处理。

2.规范经营行为:杜绝用燃放烟花爆竹的形式烘托开业庆典、春节等节日的气氛。在经营场所内举办婚礼的情形应提前在合同中明确告知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严禁在商务经营活动中以任何形式销售烟花爆竹,不得为他人销售烟花爆竹提供场所、便利条件或其他支持。加强对员工的教育管理,明确禁止员工在工作场所及周边燃放烟花爆竹,要求员工自觉遵守禁燃禁放规定,并积极向身边人宣传禁燃禁放政策。

3.强化安全防范:针对商务场所人员密集、易燃物较多的特点,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对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在重要节日、活动期间,增加安全巡查频次,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

(三)积极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商务场所的电子显示屏、宣传栏、海报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禁燃禁放禁销储运烟花爆竹的政策法规、重要意义和安全知识,引导消费者、商户及周边居民自觉遵守禁燃禁放规定,共同营造安全、环保、文明的商务环境。鼓励各商务企业及商户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如举办安全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提高公众对禁燃禁放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三、相关政策

根据我市有关规定,发现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可拨打110、12345、12350进行举报。对协助公安机关破获相关案例的,视情给予奖励。

对违反规定在商务领域内燃放、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商务企业及商户,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严厉处罚。因违规燃放、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引发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违规企业及商户不仅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责任人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

让我们携手共进,积极响应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号召,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守护城市蓝天,共建美好家园!


天津市河东区商务局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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