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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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开展第三届“河东区最美退役军人” 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02MB1646882X/2024-00001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河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 文 字 号 :
东退役军人局发〔2024〕7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关于开展第三届“河东区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

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相关区级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政治引领,学习弘扬先进,讲好优秀退役军人故事,营造学习最美、争当最美、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以实际行动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第三届“河东区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推选出一批初心不改、军魂不散、在各条战线上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退役军人典型,展示退役军人永葆光荣传统、勇于担当奉献的精神面貌,激励广大退役军人凝心聚力担使命,奋楫扬帆新征程,为助力天津“十项行动”和河东“四个之区”建设作出新贡献。

二、组织领导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成立第三届“河东区最美退役军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区人民武装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关爱退役军人协会各分工一名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参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关爱退役军人协会,负责第三届“河东区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的筹划、遴选、审核、发布、先进事迹的挖掘整理、宣传报道及相关工作。

三、推荐范围及条件

推荐对象应为户籍或本人在河东区工作的退役军人。

(一)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传承人民军队的光荣传统,赓续红色基因,在助力天津“十项行动”中善作善成,学在深处,谋在新处,干在实处,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

(二)在工作中敬业爱岗、表现突出、业绩显著,扛得起重任,经得起考验,在本行业示范带头和引领作用明显,群众公认的。

(三)在党建引领、维护社会稳定、创业就业、基层治理、志愿服务、疫情防控、应急救援、爱老敬老、关心下一代、处置突发事件或完成重大任务中无私奉献,有突出贡献、事迹感人的。  

(四)有其他突出事迹或功绩的。

已经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或已获得天津市和河东区“最美退役军人”称号的,原则上不参加此次推荐评选。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推荐:

(一)有违法违纪行为以及有违法违纪嫌疑,执法执纪部门正在对其调查处理的。

(二)有违反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组织、参与重大群体事件或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的。

(四)其他原因不宜纳入推荐范围的。  

四、推荐程序及名额

(一)推荐。按照谁推荐谁审核的原则,由各基层单位组织推荐第三届“河东区最美退役军人”候选人1至2名,并于3月31日前报送区关爱退役军人协会,推荐候选人需提供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并确定排位顺序,同时填报《推荐审批表》。

(二)遴选。领导小组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研究确定候选人名单,由优秀退役军人代表组成评选委员会,评选出15名左右建议人选,并征求推荐单位意见,由推荐单位组织政审,征求公安、纪检监察和有关部门意见;推荐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部门意见;推荐企业负责人应征求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税务、应急部门意见。

(三)公示。建议人选名单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公众号进行公示,各单位同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以上工作程序结束后,最终确定第三届“河东区最美退役军人”正式名单。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学习宣传活动的重要性,紧密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精心策划,认真部署 ,科学组织,确实把先进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退役军人推荐上来,保证推荐工作和人选的高标准高质量。      

(二)广泛宣传发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区关爱退役军人协会拟于5月份举行第三届“河东区最美退役军人”事迹发布会,并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报道最美退役军人先进事迹,形成舆论学习宣传声势和氛围。

(三)努力学习实践。围绕学习宣传第三届“河东区最美退役军人”,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采取故事会、演讲会、报告会、交流会和典型访谈、微课堂等多种形式,引导广大退役军人从先进典型身上吸取精神营养,把学习宣传活动焕发的政治热情转化为勇于担当奉献的实际行动。

六、联系方式

各推荐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推荐材料的整理报送,推荐对象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政务邮箱(hdqgatyjrxh@tj.gov.cn),正式纸质材料报送区关爱退役军人协会,联系人:郭红兵,联系电话:24339461。所有推荐材料均一式5份,以A4纸打印。表格并严格按照说明填写,不得随意更改。


附件:1.联络员反馈表

      2.第三届“河东区最美退役军人”个人推荐审批表

      3.填表说明

      4.第三届“河东区最美退役军人”推荐对象汇总表



中共河东区委宣传部  河东区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

河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河东区关爱退役军人协会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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