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2017年河东区春夏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委属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2017年河东区传染病防治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卫生计生委、市爱卫办《关于做好2017天津市春夏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津卫疾控〔2017〕176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区2017年春夏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提出有关要求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部署
春夏季是流感、麻疹等呼吸道传染病和手足口病、霍乱等肠道传染病高发季节。近期,我区相继发生水痘、猩红热等传染病突发、聚集性疫情。特别是4月13日,确诊了今年我市首例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传染病防控形势非常严峻。
各单位要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和大局出发, 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我区春夏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要按照2017年河东区传染病工作会议统一部署,落实预防为主工作方针,关口前移,结合本单位传染病防控实际,制订切实可行防控方案,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在实处。
二、部门配合,联防联控,落实四方职责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结合工作实际做好外环境监测,密切关注人感染H7N9禽流感、霍乱等重点疾病疫情形势;指导学校、托幼机构做好入学入托接种证查验、晨检和缺勤缺课登记报告,做好疫情苗头识别和风险研判,及时采取防控措施,防范校园传染病暴发疫情。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主动与街道、辖区托幼园所等单位加强联系,共同开展疟疾、水痘、手足口病等春夏季常见传染病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灭蚊、防蚊,避免接触活禽等重点疾病的防控知识,提高群众防控意识和常见传染病防控知识知晓率。
三、严密监测,科学评估,依法防控疫情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春夏季传染病监测预警工作,加强法定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天津市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信息报告质量培训视频会”会议精神,按照“2017年河东区非网报医疗机构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培训会”、“2017年河东区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暨病毒性肝炎和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培训会”要求,组织做好院内培训,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认真做好疫情登记报告工作,落实“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建立健全人感染H7N9禽流感、麻疹、流感样病例、不明原因肺炎等疾病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值守和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确保出现疫情后,依法依规迅速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防止传染病疫情蔓延扩散。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密切关注周边区县和省市重点传染病疫情动态,加强相关信息的分析与利用,及时评估输入风险,做好防范和应对准备。发挥专业指导作用,做好辖区疫情防控培训工作,定期开展督导。
四、加强培训,提升能力,做好诊断救治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培训,不断提高医务人员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寨卡病毒病、登革热、手足口病等早期识别、诊断治疗水平。加强感染疾病科、发热门诊、肠道门诊、重症监护室等重点区域的医院感染控制,做好重症病例的集中收治,最大限度地减少重症和死亡病例发生。
五、广泛宣传,关注舆情,提高健康意识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将春夏季传染病防控作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重要内容,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宣教形式,拓展宣教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宣教工作。通过健康宣教,倡导强调“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强化个人健康意识,积极促进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春夏季传染病的发生。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动与区有线电视台协作,开设常见传染病防控知识健康教育专栏。结合近期我区发生的水痘、猩红热等突发传染病疫情,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学校、托幼园所重点人群宣传教育。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注,及时澄清不实传言,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
六、强化监督,补齐短板,确保措施落实
区卫生监督所要加大《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力度。坚持问题导向,补短板、重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扎实、高效、科学、有序推进。区卫生计生委将适时对重点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现场督导,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对于传染病防控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天津市河东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05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河东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05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