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无障碍 无障碍 简体 | 繁体 长者模式 长者模式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河东区文件  >  区政府文件
名    称 :
河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广泛听取和高效办理群众意见建议机制的意见
索   引  号 :
11120102MB1715518C/2020-00092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河东政发〔2014〕14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为切实转变“四风”,巩固群众路线教育成果,畅通区政府与街道、社区和广大居民群众的联系渠道,广泛倾听和高效办理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听取办理群众意见建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搭建平台,定期听取意见

在坚持经常深入基层调研、座谈和政府热线等制度的基础上,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面对面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

(一)时间安排。拟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专题会,一般安排在单月上旬。

(二)会议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拟区分为市容环境、民计民生、规划建设和文教体卫四个内容。每次开会重点围绕一个内容有针对性的听取意见建议,相关部门现场予以解答或领办抓好落实。

(三)参加人员。区长、分管副区长,相关部门、街道和部分群众代表参加。区民政局、区政府督查室及时派人参会。

二、落实责任,确保有序推进

区政府领导牵头,职能部门主抓,相关单位和街道密切配合,努力做到联动互动,工作有序高效。

(一)专题会议由分管副区长牵头组织,并抓好落实。

(二)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具体工作;区民政局配合做好协调工作及会务;区政府督查室做好督导落实。

(三)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和区政府领导要求,负责提出工作建议和具体抓好落实。

(四)各街道主要负责收集汇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按要求安排群众代表参加会议,协助做好宣传、协调和群众工作。

三、明确要求,积极抓好落实

对于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地抓好落实,力求好事办好。

(一)一般性的问题,现场明确责任,7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比较复杂的问题,2至4个工作日内进行协调,拿出具体解决方案,明确办结时限。

(三)特别复杂的问题,报请区主要领导同意后,专题进行协调,协调期限一般不超过7个工作日,明确牵头部门、配合单位和办结时限。

(四)对确实难以解决的问题,会上或单独向群众进行反馈,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五)非区政府职责和权利范围内的事项,由区领导或责成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协商,及时进行答复。

因主客观原因没有按时办结的,由相关部门向区政府督查室说明延期理由,研究相关举措,承诺延期办结时限。

四、强化监督,及时跟踪问效

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建账理账,适时督办落实。

(一)区政府办公室及时做好情况汇总并建立台账,密切关注街道、社区和居民群众的反应。

(二)相关部门对期限内正常办结的事项,及时向区政府办书面反馈结果。

(三)区政府督查室及时搞好跟踪,必要时启动政府督办机制,确保为民办结机制有序高效。

附件:2014年河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召开征求群众意见建议专题会议的时间安排

                      

                                           2014年5月13日




  

附件:

2014年河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召开征求群众

意见建议专题会议的时间安排

拟  定

召开时间

主要围绕内容

出  席

领  导

参加部门

5月上旬

市容环境整治、占路经营、违章拆除、旧楼区改造、市政道路改造、排水设施养护、环境污染治理等方面

刘道刚

区政府办、区民政局、区市容园林委、区房管局、区市政局、区环保局、区环卫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政府督查室

7月上旬

拆迁、社区配套、产权证办理等方面

刘道刚

区政府办、区民政局、区建委、区房管局、规划河东分局、区政府督查室

9月上旬

旧楼区物业管理、困难家庭救助、就业保障、残疾人帮扶等方面

刘道刚

赵  霞

区政府办、区民政局、区房管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残联、区政府督查室

11月上旬

教育、医疗、文化、体育、食品卫生监督等方面

刘道刚

毕宝泉

张庆岩

区政府办、区民政局、区商务委、区教育局、区文化旅游局、区体育局、区卫生局、区政府督查室

附件:

| 政策解读
| 相关政策
|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