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
《河东区防震减灾工作责任分解方案》已经区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河东区防震减灾工作责任分解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津政发〔2010〕50号)和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分解方
案)的通知>》(津震领发〔2011〕1号)文件的要求,根据河东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的职责,现对我区防震减灾工作责任作如下分解:
一、扎实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
加强群测群防工作。进一步加强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和街道防震减灾助理员的 “三网一员”建设,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在地震短临预报、灾情信息报告和普及地震知识中的重要作用。创建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建立稳定的群测群防工作队伍,组织开展地震宏观异常测报、地震灾情速报、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和应急避险演练,增强公民防震减灾意识,提高公民应急避险能力,引导社会组织和公民积极参与群测群防活动,为地震应急工作服务。
责任部门:区地震办、各街道办事处
二、切实提高震灾预防能力
(一)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要切实把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作为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的必备内容,严格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工程性建设标准进行设计。加强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抗震设防质量监管,切实落实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要建立联合监督管理机制,加大执法力度,落实行政监管责任制,杜绝建设工程的安全隐患。土地利用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必须依据地震活动断层探测结果和抗震设防要求,充分考虑潜在的地震风险。
责任单位:区建委、区发改委、规划河东分局、区房管局、区地震办
(二)组织开展震害防御基础性工作。大力开展辖区地震小区划与震害预测,进一步推广防震减灾综合示范区建设,提升抗御地震灾害的能力。进一步开展抗震普查和抗震性能鉴定工作,对抗震能力不足的重大工程及老旧房屋等采取加固和改造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区建委、区房管局、区地震办、各街道办事处
(三)着力加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抗震设防。抓紧完成全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组织开展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抗震普查和抗震性能鉴定工作,根据普查鉴定结果科学制定整改方案,限期进行抗震加固与改造,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新建的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要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增强抗震设防能力。要建立健全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地震安全责任制,统筹落实各项抗震避险措施,提高综合防灾抗灾能力。
责任部门:区建委、规划河东分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地震办
(四)加大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建立防震减灾宣传长效机制,把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并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建设力度,在中小学生中广泛开展防震避险知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培训。完善科普教育网络,开展实时在线远程教育服务。开展形式多样的地震科普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区地震办、各街道办事处
(五)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防震减灾知识的传播力度。完善地震信息和新闻发布制度,建立重大地震灾害舆情收集和分析机制,形成地震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快速反应的渠道,完善各级地震部门的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发布震情灾情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建立地震谣言应对机制,及时澄清不实报道和传闻。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公安河东分局、区地震办、各街道办事处
三、大力推进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一)健全完善地震应急指挥体系。按照统一指挥、反应迅速、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要求,加强区抗震救灾指挥体系建设,完善区、街道抗震救灾指挥体系。全面加强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建设,健全应急准备、应急检查、信息发布等工作制度,完善指挥调度、信息共享、协调联动、专家咨询和社会动员等工作机制。完善地震应急指挥平台、地震灾情实时获取和快速上报系统、地震应急通信系统。
责任部门:区应急办、公安河东分局、区地震办、各街道办事处
(二)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加快完成各级各类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工作,重点加强街道、社区和学校预案建设。加强预案动态管理,健全预案的备案评估和监督检查制度,确保预案及其配套保障计划的落实。进一步增强地震预案及相关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经常性地开展地震应急预案演练。
责任部门:区应急办、区教育局、区地震办、各街道办事处
(三)加强地震灾害救援力量建设。加强各级各类救援队伍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训练、培训、协同、调动、演练等相关机制。加快推进各级各类专业应急救援训练场所建设,开展应急管理人员、救援队伍和社会志愿者的培训和训练,适时组织开展救援演练,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实战能力。积极开展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和社会动员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志愿者和民间救援力量的作用。
责任部门:区应急办、区武装部、区建委、区环保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局、公安河东分局、消防河东支队、交警河东支队
(四)加快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根据天津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划。结合我区广场、公园、学校和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加快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统筹安排供水、供电、环保、物资储备等设施。学校、医院、商场、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要配备必要的救生避险设施。建立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基础数据库,编制人员疏导方案。
责任单位:规划河东分局、区市容园林委、区教育局、区体育局、区应急办、区地震办、各街道办事处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保障
(一)抓好规划制定和落实。要把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实现防震减灾与经济社会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要编制好“十二五”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战略重点和具体建设项目,引领防震减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要做好我区防震减灾规划与国家防震减灾规划以及市防震减灾规划的上下衔接,同时做好防震减灾规划与其他各项规划的衔接,统筹配置资源,形成规划合力。要加强防震减灾规划的实施监督和评估,确保规划重点项目和措施落实到位。
责任部门:区发改委、区地震办
(二)加大防震减灾投入。要切实把防震减灾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防震减灾事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投入机制。健全完善抗震救灾资金应急拨付机制。积极拓宽资金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力量支持防震减灾事业。
责任部门:区财政局、区地震办
(三)完善法制保障体系。建立健全防震减灾政策法规体系,
加快制定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制度,积极开展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地方标准建设。加大防震减灾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公众防震减灾法制观念和意识。完善防震减灾行政执法、行政监督体制和机制,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做到依法行政。
责任部门:区法制办、区地震办
(四)全面落实防震减灾责任。各相关部门要依法履行防震减灾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把防震减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研究解决影响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及时掌握本部门防震减灾职责的落实情况,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督促、有落实。要加强基层防震减灾力量,保障工作条件,切实保证防震减灾基层管理责任得到全面落实。
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五)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天津市防震减灾条例》的规定,建立完善防震减灾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加大对防震减灾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要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和上级机关对防震减灾工作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意见和建议,确保防震减灾各项工作全面落实。
责任部门:各相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