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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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河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东区2017年国五前和非标柴油及低标柴油车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02MB1715518C/2020-00632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河东政发〔2017〕18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

        区环保局拟定的《河东区2017年国五前和非标柴油及低标柴油车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17年9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河东区2017年国五前和非标柴油及

低标柴油车治理工作方案


        为有效控制国五前和非标柴油的生产流通及国三柴油车污染,持续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依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天津市2017年国五前和非标柴油及低标柴油车治理工作方案》总体部署,《关于“四清一绿”行动2017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天津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从我区柴油供应链市场入手、从低标柴油车监管环节加力,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从油品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深入调查,摸清我区柴油供应企业和低标柴油车底数,以打击柴油非法生产销售和加强低标柴油车排放管治为重点,深入开展国五前和非标柴油及低标柴油车治理工作,确保排放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谋划、全面部署。各相关部门应依照本方案尽快梳理本部门辖区内2017年国五前和非标柴油及低标柴油车治理具体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工作方案,倒排工期、及时调度,确保早完成、早见效。

        (二)因源施策、精准治理。对国五前及非标柴油,要细致排查,严厉打击,一步到位;对低标柴油车,分车型、分阶段实施各类管控措施,倒逼提前淘汰。各相关部门针对非法柴油生产销售、低标柴油车排放管治两个重点环节组织专项工作方案,区政府对辖区范围内涉及国五前和非标柴油及低标柴油车问题梳理细化,对非法生产销售柴油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低标柴油车排放严格管治,严格落实各专项整治措施。

        三、重点任务

        为有效降低低标柴油车污染,紧密围绕国五前和非标柴油生产销售、低标柴油车排放管治和区域协调治理三个重点环节,采取11项专项措施:

        (一)全面加强柴油生产销售环节排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柴油行为,推进油品升级换代

        1.加强对非法炼油企业的排查与治理,对非法炼油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取缔关停。(责任部门:公安河东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委)

        2.完成全区柴油销售企业排查,建立销售企业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对清单实施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对非法柴油销售点和流通加油罐坚决予以取缔。(责任部门:区商务委、公安河东分局)

        3.结合车用汽柴油国六置换质量抽检,以其他社会站和消费者投诉集中、媒体曝光的、历次抽检不合格的加油站为重点,开展柴油质量专项抽检。(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4.负责联系市发改委,配合有关部门确保9月底前在我区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二)全面加强低标柴油车排放管治,严厉查处不达标违法行为,倒逼提前淘汰

        5.摸清低标柴油车数量,分车型建立清单。(责任部门:交管河东支队)

        6.有针对性的开展日常监管工作,开展重点路段机动车日间、夜间上路执法,加大渣土运输、混凝土搅拌等重型柴油运输车辆执法力度。提高路检频率并实施路检超标现场处罚,确保查处超标车辆达到全市平均水平。(责任部门:交管河东支队,监管部门:区环保局)

        7.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柴油新车销售环节的环保一致性检查以及环保关键部件核查工作,对于核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责任部门: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管局)

        8.落实中型重型柴油货车外环线以内(含外环线)限行和汽运煤炭车辆天津境内限行措施;全面落实道路交通优化,严格落实八纬北路、八号路、大桥道路段单向行驶,确保单向循环车流;完善重点区域周边道路违章停车抓拍措施。(责任部门:交管河东支队)

        9.充分发挥机动车尾气遥测门站作用,严格落实《在用柴油车排气污染物测量方法及技术要求(遥感检测法)》相关要求。(责任部门:区环保局)

        10. 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查执法,摸清河东区非道路机械分布范围以及污染状况,建立基本信息台账(含类型、数量及使用年限等),对超标排放机械的使用单位依法处罚。(责任单位:建设单位,监管部门:区建委,监测部门:区环保局,处罚部门:交管河东支队)

        (三)全面加强京津冀鲁豫协同治理,同步推进区域内柴油车排放标准和成品油升级,提高治理效果

        11.根据天津市统一部署,在区域内联合开展国五前和非标柴油专项整治行动;区域内率先实施柴油车排放标准和成品油同步升级,提高协同治理工作效果。(责任部门: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公安河东分局、区环保局)

        四、计划安排

        (一)方案制定阶段。各相关单位制定实施本单位《2017年国五前和非标柴油及低标柴油车治理工作方案》,并报送区政府。

        (二)实施治理阶段。各相关责任单位落实责任分工及治理措施,完成全区柴油生产、销售企业排查并建立清单;分车型建立低标柴油车清单并有针对性的开展日常监管工作;落实中型重型柴油货车外环线以内(含外环线)限行和汽运煤炭车辆天津境内限行措施;在全区范围内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全年持续开展油品质量专项检查和低标柴油车尾气执法检测。

        (三)归纳总结阶段。12月底前,各相关部门将2017年度国五前和非标柴油及低标柴油车治理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报区政府,由区政府汇总形成全区国五前和非标柴油及低标柴油车治理年度工作总结,上报市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严格落实治理责任。区人民政府严格落实属地治理责任,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提早实施排查和建立清单,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增加人员和检查频次,组织开展夜查和突击检查,确保管控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各相关部门应严格落实部门监管和行业指导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的原则,落实具体工作和技术标准。柴油生产销售企业和低标柴油车车主要严格落实依法依规生产经营、达标排污的主体责任,应对照工作方案目标和任务要求,积极配合落实。

        (二)严肃督察考核问责。建立考核机制,对推进工作不力或监管责任不落实、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单位和责任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区委、区政府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达到“问责一人、警示一片”的效果。

        (三)加强舆论引导和宣传。充分发挥媒体优势,积极宣传报道开展国五前和非标柴油及低标柴油车治理的重要作用和各项工作进展及成效,发挥好舆论监督和警示作用,推动国五前和非标柴油及低标柴油车污染防控和环境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附件:河东区2017年国五前和非标柴油及低标柴油车治理工作方案任务分解表

附件

河东区2017年国五前和非标柴油及低标柴油车治理工作方案任务分解表

序号 项目 具体内容 责任部门 完成时限

        (一) 全面加强柴油生产销售环节排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柴油行为,推进油品升级换代

        1 加强对非法炼油企业排查与治理,对非法炼油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取缔关停 区人民政府 长期坚持

        2 完成全区柴油销售企业排查,建立销售企业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区商务委 9月15日前

        对清单实施动态管理及时更新 长期坚持

        对非法柴油销售点和流动加油罐坚决予以取缔 公安河东分局 长期坚持

        3 结合车用汽柴油国六置换质量抽检,以其他社会站和消费者投诉集中、媒体曝光的、历次抽检不合格的加油站为重点,开展柴油质量专项抽检 区市场监管局 长期坚持

        4 负责联系市发改委,配合相关部门推进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供应工作 区发展改革委 9月底前


        序号 项目 具体内容 责任部门 完成时限

        (二) 全面加强低标柴油车排放管治,严厉查处不达标违法行为,倒逼提前淘汰 5 摸清低标柴油车数量,分车型建立清单

        交管河东支队

        长期坚持

        实施中型重型柴油货车外环线以内(含外环线)限行和汽运煤炭车辆天津境内限行措施

        全面落实道路交通优化,严格落实八纬北路、八号路、大桥道路段单向行驶,确保单向循环车流;完善重点区域周边道路违章停车抓拍措施

        6 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柴油新车销售环节环保一致性检查以及环保关键部件核查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 区环保局

        区市场监管局 长期坚持

        7 有针对性的开展日常监管工作,开展重点路段机动车日间、夜间上路执法,加大渣土运输、混凝土搅拌等重型柴油运输车辆执法力度。提高路检频率并实施路检超标现场处罚,确保查处超标车辆达到全市平均水平 交管河东支队

        (责任部门)

        区环保局

     (监管部门) 长期坚持

        8 充分发挥机动车尾气遥测门站作用,严格落实《在用柴油车排气污染物测量方法及技术要求(遥感检测法)》相关要求。 区环保局 长期坚持

        9 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查执法,摸清河东区非道路机械分布范围以及污染状况,建立基本信息台账(含类型、数量及使用年限等),对超标排放机械的使用单位依法处罚 建设单位(责任部门)

        区建委(监管部门)

        区环保局(监测部门)

        交管河东支队

        (处罚部门) 长期坚持

        序号 项目 具体内容 责任部门 完成时限

        (三) 全面加强京津冀鲁豫协同治理,同步推进区域内柴油车排放标准和成品油升级,提高治理效果 10 根据天津市统一部署,在区域内联合开展国五前和非标柴油专项整治;区域内率先实施柴油车排放标准和成品油同步升级,提高协同治理工作效果。 区商务委

        区市场监管局

        区发展改革委

        公安河东分局

        区环保局 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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