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和市政府《关于做好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津政发〔2010〕23号)的要求,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保证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2010年11月3日经十五届河东区人民政府第 53次常务会议通过,决定废止下列规范性文件:
一、《批转区残工委拟定的<河东区关于进一步落实对残疾人实行扶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河东政发〔2004〕25号)
二、《关于印发<河东区国有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程序(试行)>的通知》(河东政发〔2004〕37号)
三、《批转区体改办<关于河东区事业单位改革中涉及国有资产的改制方案审批办法(试行)>的通知》(河东政发〔2004〕50号)
四、《批转区物业办关于我区成片旧楼区物业管理服务用房购置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河东政发〔2004〕52号)
五、《河东区贯彻落实以创业带动就业若干政策规定的实施意见》(河东政发〔2009〕28号)
六、《转发区劳动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再就业资金管理通知的通知》(河东政办发〔2007〕43号)
七、《转发区劳动保障局关于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河东政办发〔2007〕44号)八、《转发区劳动保障局区人事局关于规范临时劳动用工的
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河东政办发〔2009〕41号)
九、《转发区质监局拟定的河东区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河东政办发〔2005〕25号)
十、《转发交警河东支队河东区关于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意见的通知》(河东政办发〔2006〕37号)
十一、《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清真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河东政办发〔2007〕3号)
十二、《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紧急通知》(河东政办发〔2010〕3号)
十三、《批转区安全生产监督局关于河东区深化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河东政发〔2007〕47号)
十四、《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河东政发〔2008〕42号)
十五、《转发区安委办<关于在全区开展重大隐患调查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河东政办发〔2005〕19号)
十六、《批转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河东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河东政发〔2009〕26号)
十七、《转发区经贸委河东区节能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河东政办发〔2008〕38号)
十八、《关于印发河东区办理粮食收购企业行政审批操作规程(试行)和河东区实施粮食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有关规定(试行)的通知》(河东政办发〔2007〕58号)
十九、《转发区科委区专利办拟定的河东区专利申请奖励办法的通知》(河东政办发〔2005〕4号)
二十、《批转区老龄委河东区关于对70岁及以上困难老年人实施生活补贴的意见的通知》(河东政发〔2008〕25号)
二十一、《关于印发河东区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及有关制度的通知》(河东政发〔2003〕11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