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根据《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为切实增强我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经第十七届人民政府145次常务会议通过,决定废止1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发文编号 | 废止理由 |
1 | 《河东区发展区域经济奖励办法》 | 河东政发〔2004〕30号 | 超过有效期 |
2 | 《河东区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 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 | 河东政发〔2007〕16号 | 超过有效期 |
3 | 《河东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 | 河东政办发〔2007〕18号 | 超过有效期 |
4 | 《河东区创建企业研发中心实施办法》 | 河东政办发〔2007〕19号 | 超过有效期 |
5 | 《河东区2007年促进街域经济发展奖励办法》 | 河东政发〔2007〕44号 | 超过有效期 |
6 | 《河东区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 | 河东政发〔2008〕19号 | 超过有效期 |
7 | 《2008年河东区促进街域经济发展奖励办法》 | 河东政发〔2008〕31号 | 超过有效期 |
8 | 《河东区发展区域经济奖励办法》 | 河东政发〔2008〕33号 | 超过有效期 |
9 | 《天津市河东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 河东政办发〔2008〕41号 | 超过有效期 |
10 | 《关于印发河东区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河东政发〔2009〕8号 | 超过有效期 |
11 | 《河东区促进楼宇经济发展奖励办法》 | 河东政发〔2009〕11号 | 超过有效期 |
12 | 《河东区创意产业招商奖励暂行办法》 | 河东政发〔2009〕20号 | 超过有效期 |
13 | 《天津市河东区科技小巨人成长计划》 | 河东政发〔2010〕21号 | 超过有效期 |
14 | 《河东区发展区域经济奖励办法》 | 河东政发〔2012〕26号 | 超过有效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