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天津铁厂街道
寨坡山社区居民委员会和调整黄花脑社区居民委员会
规模的批复
天津铁厂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天津铁厂街道关于报审撤销寨坡山社区居民委员会和调整黄花脑社区居民委员会规模的请示》(天铁街道〔2025〕8号)收悉,经区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36次常务会议审议,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寨坡山社区居民委员会,并调整黄花脑社区居民委员会规模,将寨坡山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的全部区域纳入黄花脑社区居民委员会管理。
二、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市民政局关于城市居民委员会设立的指导意见》(津民规〔2023〕2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有关规定依法依程序调整居民委员会,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工作流程,确保队伍思想稳定、工作平稳交接。同时要强化网格管理,做好居民服务工作,提升社区治理能力。
特此批复。
河东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