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单位:
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河东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落实措施。
(二)研究提出我区政务公开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重点。
(三)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提出实施方案。
(四)协调各部门各街道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并加强督促检查。
(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于 强
副组长:徐庆保 区政府办
成 员:唐 文 区委网信办
肖 勇 区委宣传部
刘 恩 区政府办
高富慧 区编办
史俊清 区发展改革委
李 昕 区国资委
鲍 俭 区商务委
董永灵 区建委
谢慧芬 区市容园林委
袁守谦 区卫计委
杜英特 区科委
王彦奎 区法制办
张 扬 区财政局
张弘弢 区行政审批局
邵长森 区教育局
陈庆元 区民政局
千勇振 区司法局
刘莉萍 区人力社保局
吕书云 区房管局
熊 辉 区环保局
吴海龙 区审计局
赵常山 区文化旅游局
贾文生 区安监局
吕 南 区统计局
张雨梅 区法院
郑建华 区市场监管局
徐金胜 规划河东分局
赵彤光 公安河东分局
王建国 公安交管河东支队
何国富 公安消防河东支队
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可对成员单位进行调整。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恩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四、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由组长召集,也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会议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方面。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主动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积极参加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2017年7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